地坪施工合同
地坪施工合同(精选19篇)
地坪施工合同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自愿 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揽方式:
4: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5:工程总量:预计工程量约为最终
结算按实际工作量。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技术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 质量交底资料精心组织施工作业,达到甲方建设 设计 监理及质监等部门联合验收评定合格标准。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修补 打磨。
2:建设单位验收合格(耐磨面层不脱层、不起砂、表面光感一致)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2:根据预计工程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最后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3:付款方式与期限
⑴本合同工程完工一次性付100000元作进度款。
⑵剩余工程尾款于20xx年9月1日前全部结清。
⑶甲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款请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景鸿支行
户名:陈书琴622848 0419 4370 77375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
⑴ 提供现场,协调乙方与工程现场总包单位的协作关系,以保障进度的顺利实施;
⑵ 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结算。
⑶ 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设备机械用具(设备机具如有丢失需照价赔偿)及水电接入点。
⑷ 提供临时住宿。
2:乙方
⑴ 负责提交进度计划和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
⑵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履行上款各项义务,造成延误和甲方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合同生效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因由乙方赔偿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需双方协商决定。
四、实行合理化建设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竣工验收
1:本地坪工程全部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验收。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的合法指令,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
第八条:保修服务
施工完毕后一年内,由于乙方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修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第三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但乙方应提供服务,费用另议;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提供服务,费用另议。
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结算全部款项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鼎盛农贸市场内环氧地坪漆工程及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以及交通标线
二、工程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合山路鼎盛农贸市场
三、涂装颜色:以现场样板为准、
四、工程内容:
1、鼎盛农贸市场内局部地坪共约2400平方米面积的混凝土基面打磨处理、切割填充及两毫米厚度环氧平涂地坪面层施工内容;
2、地坪踢脚线、周边装饰线、修理区域分隔线施工内容;
3、地坪分割缝和分割缝填料施工内容。
五、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内容;
2、环氧平涂地坪面层颜色为绿色和浅灰色(欧洲RAL:6029色卡号RAL:5023色卡号),具体施工区域以监理和甲方的通知单为依据;
3、踢脚线高度为15cm(现场确定),颜色为绿色(国标GSBG51001-94 G10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4、周边装饰线及通道线条宽度为8 cm,颜色为中黄色或白线(国标GSB G51001-94 Y07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六、工程面积:暂定2400平米
七、施工类型:环氧平涂地坪、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合同单价:环氧地坪漆 元平方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元平方交通标线 元米
十、总造价(暂定):陆万元整(¥60000.00)(说明:本工程实际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计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20天,实际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向乙方明确涂装现场规划;
2、开工前,保证接通电源到施工场地,并且承担水、电费用;
3、开工前,保证涂装区域干燥、无积水或尘土杂质;
4、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5、施工现场需相关工程人员进行协调、安排;
6、甲方应提供乙方材料、设备及工具的保管区,并做好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的进出影响施工质量,如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后果由甲方负责。
7、协助未验收的完工工程,未验收前不得提前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8、按商定的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9、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程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不得将工程转包第三方;
2、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工艺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合格;
3、保证涂装工程质量:涂装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缝、无分层、无底色泛出;
4、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监督和正确的指导;
5、因乙方管理不善(如盗窃、损坏等)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做好未验收完工工程的维护和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
7、切实做好保修工作。
第四条 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度付款。
二、施工进度工程款按工程量计算,乙方施工完底漆刮沙待上面漆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的进度款,上完面漆、画完交通线及完成所有的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80%的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乙方编制结算文件至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5% 一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四、为保证资金安全,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按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汇款。若需采用现金或支票结款时,经双方议定后,可由乙方经办人员到甲方办理。
六、帐号及银行开户行(帐号:6228 4808 3847 0293 377 开户行: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支行 户名:高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约定时间内应无条件保修;如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自签定合约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约,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赔偿额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设计图纸的施工规范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环氧地坪、金刚砂地坪验收单(附件一),签字生效。
二、验收主要依据:按照本合同的施工工艺程序进行验收。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及结算清所有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以诚恳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合同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涂装颜色:
四、 工程面积:
五、 施工类型:环氧平涂地坪
六、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七、 合同单价: 元/m2
八、 总造价(暂定): (说明:本工程实际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实际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1、 甲方责任 合同签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向乙方明确涂装现场规划; 开工前,保证接通电源到施工场地,并且承担水、电费用; 开工前,保证涂装区域干燥、无积水或尘土杂质; 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施工现场需相关工程人员进行协调、安排; 甲方应提供乙方材料、设备及工具的保管区,并做好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的进出影响施工质量,如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后果由甲方负责。
2、 协助未验收的完工工程,未验收前不得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按商定的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3、 工程完工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程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
二、乙方责任:
1、 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工艺施工,并保证施工材料合格; 保证涂装工程质量:涂装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缝、无分层、无底色泛出; 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监督和正确的指导;
2、因乙方管理不善(如盗窃、损坏等)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做好未验收完工工程的维护和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 切实做好保修工作。
第四条 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
一、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
二、 施工进度工程款按周工程量计算,甲方支付乙方周工程款的 %(预付款等比例扣除);
三、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乙方编制结算文件至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结算款的 。
四、 为保证资金安全,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按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汇款。若需采用现金或支票结款时,经双方议定后,可由乙方经办人员持乙方财务签章的“收款委托书”到甲方办理,乙方经办人不能提供“收款委托书”时,甲方应拒绝受理,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本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约定时间内应无条件保修;如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双方自签定合约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约,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赔偿额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环氧地坪工程验收单(附件一),签字生效。
二、 验收主要依据:按照本合同的施工工艺程序进行验收。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及结算清所有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以诚恳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章):日期:
乙方单位名称(章): 日期:
地坪施工合同 篇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西卡非金属骨料(原色)金刚砂液体固化剂超平地面工程施工范围图纸规定内容,含:金刚砂铺撒、压光等与超平地面施工、液体固化剂施工等相关工作。
1.5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综合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承包方式,除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
第二条 承包工程造价
2.1西卡非金属骨料(原色)金刚砂施工,含税综合单价:¥ 元/m2;
2.2超平地面施工综合费用(含激光超平机、双盘磨光机等机械费用)综合单价:¥ /m2;
2.3液体固化剂施工综合单价:¥ 元/m2;
2.4综合单价:¥ 元/m2;
暂定含税合同总价(含税,乙方须提供工程发票):¥ 元;大写:人民币 整。实际面积以施工后面积为准。
第三条 工期
工期为120天(日历天),施工中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整体工期安排;开工日期暂定为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五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双方合同图纸及最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量检验评定要求(三者出现偏差以最高要求标准执行),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4.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结构部分为设计使用年限,建筑装修工程为2年,防水工程为5年,保修期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3本次工程要求达到二类超平地面的验收标准(FF≥35、FL≥30),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2米靠尺不大于3mm。双方接受权威机构的地坪检测报告。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且承担一切责任。表面观感及质量按现场双方施工前确认标准执行。
4.4为确保金刚砂及固化剂用量,每次使用前乙方必须把该次全量搬运至施工现场。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浇筑并按每天500元的罚款。金刚砂用量=计划浇筑面积*4公斤/平方米。
4.5金刚砂品牌:“西卡”;用量/平方米;用量公斤/平方米,在施工前需报甲方、监理、业主确认。
4.6设备要求:乙方必须配置激光超平机及双盘磨光机,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甲供材料除外。
5.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的检验报告,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场送检,送检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6.1工程款支付
6.1.1请款前应报送请款申请及相关验收资料至甲方项目部确认。乙方请款报告中必须将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已收的每笔款额的支付时间及具体款额,本次按合同的第几条条款应支付的款额等写清楚,请款报告必须加盖乙方公章。
(1)按月进度付款,按月完成量面积*综合单价*80%,自手续齐全20天内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发票)。
(2)金刚砂压光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5%;
(3)该项工程液体固化剂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后6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95%的进度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最终结算价全额的发票(含质保金发票)。
(4)剩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满2年后20天内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6.1.2付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划帐或承兑汇票的方式,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6.2工程结算
结算价=实际完成数量×合同综合单价±变更价款。变更工程综合单价:合同单价中有的或类似的子目,参照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的子目,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委派(手机:,协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及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参建各方的联系及事务处理。
7.1.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7.1.3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天内审核完毕。
7.1.4对于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材料的二天内会同业主和设计方进行处理。
7.1.5提供现场施工水、电接驳口给乙方免费使用。(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免费住宿)
7.1.6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供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核,且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使用安全和操作规定,服从甲方的安排。
7.1.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2乙方责任
7.2.1人员
(1)委派(手机: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等问题。现场管理代表离开现场时,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做好离开项目后工作的委托交接。
(2)上下班时间必须按照甲方现场管理规定。食宿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
(3)进场前报送施工方案、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相关人员资格证给甲方现场代表审核。办理承包工程所需的报建、审批手续或批文。
(4)特种工种作业前必须报特殊工种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审核(原件核对)。
(5)乙方之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是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服从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胜任工作,或不听指挥、不守秩序,经甲方或业主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予以撤换,并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换人员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延误工期。
(6)乙方人员于施工中不得对业主、甲方相关人员有粗暴或恐吓之言行,若有发现,乙方须立即撤换该员,严重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一切双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人员不得私自与业主方接触,如有工程相关需处理事宜,必须且只能报甲方处理,否则乙方将赔偿5000元/次的违约金给甲方,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赔偿,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致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产生民事诉讼时,也由乙方负责。
7.2.2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场所建立临时办公室,乙方负责工具材料堆放整齐,不得脏乱,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3)乙方施工场所:工作完毕时,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外运,施工工具均须摆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否则甲方有权安排清理外运或代行整理,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4)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乙方施工场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产生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5)乙方承包工程完工后,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7.2.3质量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主材、设备在采购前,应报送样板、品牌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2)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并跟踪检查监督和做好现场记录。
(3)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备案表格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4)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提供样品或制作样板给业主和甲方确认(以业主书面签认为准),乙方按经甲方和业主确认之样品或样板施工。
(5)乙方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并不得破坏其它成品。
7.2.4进度
(1)及时编制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并及时作出调整;工期滞后时,乙方必须立即加派人手,进场设备和材料以加快进度。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满足本次浇筑的乙方施工人员及机械必须全部到位,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浇筑混凝土并按每天500元的罚款。反之,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全部到位,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0元的误工费。
(2)若乙方无法配合甲方相关工程进度或预定工期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时内未见成效,甲方可进行雇工协助乙方赶工,工日按2倍计,乙方不得有异议,且乙方须支付赶工费用。
7.2.5技术
(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天完成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人员进场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报送甲方审核。未经审核或报送施工方案,乙方不得开工,且视为乙方拖延工期。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周(日期)向甲方报送当月/周完工报表和下月/周施工计划,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收集和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7.2.6安全与消防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及消防管理,安全与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安全与消防检查及交底工作,施工中规范操作,若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与消防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法雇请、使用工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
(3)乙方雇请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与其员工或者第三人存在纠纷,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甲方的付款将导致或可能导致甲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时,甲方有权暂扣合同款项,直至乙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如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政府部门、法院等机构要求或者指令,需要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支付后,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7.2.7材料管理
(1)甲方供材料时,甲方将提供之主材在乙方领用前派专人管理,乙方须于一周前报计划并于前一日填具领料单,经甲方签认后,方可领料;
(2)甲方供材料时,乙方提领出来的主材须负责保管。乙方须按图纸及定额用量限量领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购买或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均必须报甲方验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见证送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2.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并自行管理,乙方不得因施工机具不足而借故拖延工期。
7.2.9管理承担
(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1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完工前5天,由乙方申请甲方验收,并在申请后5天内初验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甲方不按时验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检验后,如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为初验合格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初验合格日期。竣工日期为业主组织的总体验收合格日期。
8.4工程初验合格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变更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4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修改电子版并经甲方审核后,交原设计方出图,出图费用由乙方支付。
8.5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图纸、技术归档资料及结算资料,如提交资料不齐备、不合格,视为工程未验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暂停工程尾款、进度款,直至乙方提交完备、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止,如乙方超过30天才提供竣工图纸,技术归档资料的,已完工工程量按照80%进行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1.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提供工人住宿。
9.1.2不按期支付工程款;
9.1.3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9.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须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行向第三方采购,并不负责对此引起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货而对引致的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供货的差价损失(以甲方向第三方购买价格为准)、人员误工待工损失(以甲方员工及劳务人员工资标准为准)、设备闲置损失(以甲方设备租金为准)、工期延误损失(按照每天1000元,直至甲方与第三方供货到重新开工为止或者业主单位发出的工期延误处罚令为准)、律师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等。
9.2.1不按期进场施工的;
9.2.2影响工程总体进度;
9.2.3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
9.2.4乙方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
9.2.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9.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从逾期第五天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
9.4因乙方原因而耽误工程总体进度或该分包工程延期竣工的,每耽误或逾期一天,乙方支付工程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最高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9.5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无偿返修至达到规范验收标准为止。
9.6因乙方违反有关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及文明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工地或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7若乙方未能在该项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请款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造成甲方与业主结算拖后所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9.8如被甲方发现有假发票,假发票由甲方没收保管以备查验,必要时提供给税务机关,乙方须重新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并付甲方与该发票面额相等的违约金,在当次付款中扣除;若甲方未能及时辨识在日后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乙方除承担与该假发票面额相等的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
9.9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致使施工人员罢工、上访、游行示威、闹事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乙方应于事件发生后1天内解决,逾期不能解决的,甲方有权代发工资,代发工资数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代付款额的5%作为手续费。甲方决定代发工资后,乙方应予以配合,提供拖欠工资清单。乙方不配合,导致错发、多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10乙方因发生劳动纠纷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之间纠纷,尚未妥善解决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或者甲方有权按照政府部门、法院等政府机构规定,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第三人,视为甲方已经支付相应金额工程款。如按照法律要求或者政府部门、法院等要求,由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
9.11工程竣工或者完工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图纸为止。
第十条 现场安全及环保要求
10.1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如下相关要求:
10.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10.1.2乙方进入甲方工地时,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0.1.3车辆在工地行驶、停放,须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 10.1.4外露外散的物体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0.1.5送料人员出入工地必须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需戴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建筑物内。
10.1.6进入施工现场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
10.1.7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10.2甲方对乙方的环保要求
10.2.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的方针:遵守法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员工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防污染、节约能源、造福人类。
10.2.2乙方在生产甲方需要的产品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在保证甲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条件下,要求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能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3)乙方在生产给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物、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处,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
(5)乙方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识别标志。
(6)乙方应防止作业环境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10.2.3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储运过程,应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采用的运输工具排放的废气、噪声、冲洗废水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乙方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3)对乙方的储运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4)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
10.3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合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定本补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颜色及类型:
4.工程面积: (结算时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和数量进行核算,实际施工面积不能小于合同面积5%以上,小于部分则按相应的合同价款的50%补偿给乙方。)
5.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6.施工工艺: ① 去除浮浆 ② 撒布材料 ③ 圆盘作业 ④ 机械镘作业 ⑤ 表面磨光作业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单项工期预计为(在30天内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回复后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期预计日, 完工期预计年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未能将待施工区域场地交给乙方,或有非本项目服务人员及物品进入或存放于待施工区域。
2.甲方应提供的电源、水源等设施未能接通,影响乙方正常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停电连续三个小时以上,或有房屋漏水、渗水、进水而阻碍项目进行。
4.天气影响、一些突发事件以及其它影响合同的条款的情况出现。
5.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指定 Email: 为联系方式。
1.2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在开工前三天,甲方须完成接通水电的工作,施工所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并保障乙方正常的施工条件。
1.3施工期间,不得安排交叉施工;如因以上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及影响工期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应误工费。
1.4乙方材料进场时,甲方应提供一间便于管理的房间,供乙方存放材料及工具;且对乙方过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方便。
1.5因甲方工程进度款没有按期支付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程地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造成的工程延期或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2.1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指定 Email: 为联系方式。
2.2乙方保证施工的耐磨地坪表面应平整光滑,耐磨,无起壳,无明显色差,(注:出现网纹为正常现象)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验收前期资料。仓与仓收边平直,手摸无明显高低感;阴阳角,倒角等复杂地形的处理,不能有遗漏及不平整现象。质量标准符合JC/T906-20xx耐磨地坪行业标准
2.3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艺施工,并保证选料合格;
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施工配合:
3.1由于耐磨材料施工与水泥地坪浇筑几乎是同时进行,为保证耐磨层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混凝土浇筑应作好配合;
3.2模板设置应平整坚固,模板以6米为宜,并涂脱模油,用水平仪随时检测模板标高,对偏差处应及时调整;
3.3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且尽可能小的水灰比;
3.4使用插入式振捣棒和平板式振捣器作业,振捣后使用水平仪检测模板水平情况,对偏差部位进行调整;
3.5使用较重的钢制长辊(钢辊应宽于模板)多次反复压,并保持钢模洁净,使地坪平整,无法使用钢辊作业部位,应用刮尺整平;
3.6对泌水严重部位,应用橡胶管去泌水;
3.7卸模最好等耐磨面层完成第二天进行,第三天由建筑方切伸缩缝;
3.8在乙方施工期内,不安排交叉施工,并应负责对乙已施工好的地坪进行保护与养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工程保修期 个月,其间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者,由乙方负责返修;由于甲方人为机械损伤或其它原因,如地面有油污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给乙方造成费用增加或其它损失(如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施工完工 天内,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未经验收而提前投入使用者,视作通过验收。
4.当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未按期支付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以项目完成之日起计算,乙方提供保修期限为个月整。
5.2保修期内,凡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不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维修收取工本费。
5.3保修期后,乙方提供优质跟踪服务,承诺的使用年限内,维修收取工本费。
5.4以下情形导致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甲方不能借此影响对乙方的付款:
5.4.1 在上一道工序未完全达到要求时,甲方要求乙方赶工或现场交叉施工而影响质量;
5.4.2甲方要求乙方赶工或施工时现场有其它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5.4.3 水泥地坪质量问题:如水泥强度标号不够,水灰比不够,塌漏度超过范围等引发问题;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若是建筑方无法评估信用,企业应先支付95%工程款。)
6.1合同签字生效,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2乙方工程施工到总量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共计 6.3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决算,逾期未验收或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者,视作通过验收。从验收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工程没有产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后支付结清。
6.4汇款以电汇到乙方指定账户到账金额为准,如现金支付以甲方付款证明和乙方收据为准。
6.5若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则按每月实际施工量结算。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鉴章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双方办理验收结算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保修条款除外)。
第九条 附则
9.1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6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共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预计工程量:
第二条:承包范围
甲方要求和图纸内的施工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混凝土施工(轻工)、耐磨地面的施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混凝土包清工、耐磨地面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除混凝土搅拌机和配料机,一切机械及工具由乙方配备。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
3、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
4、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混凝土施工(包轻工)价格: (不含税)
2、 耐磨地坪价格(包工包料): (此价格开具普通建筑装饰发
3、付款方式
1.进场款:乙方材料、人员、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后,甲方既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
2.进度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面积的 %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
3.决算款: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甲方在 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
4.保质金:乙方预留耐磨地坪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还乙方。(质保金为耐磨地坪质量保证金,混凝土施工无质保金。)
第六条:工 期
1、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和工期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同意,应严格执行。
2、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后,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视为验收合格。
3、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银川市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本合同后附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乙方达不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令其整改,并将对其处以相应罚款。
第八条:质量要求
1、混凝土浇筑时确保平整度,确保模板平整和混凝土捣震和压实。
2、耐磨地坪符合耐磨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表层材料不脱层、不起沙。
3、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由责任方付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1. 若因乙方人员调配不当造成的返工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2.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在协定时间内未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员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保修服务
施工完成后12个月内,由于乙方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修补;若人为和不可抗因素或第三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公司保修范围,本公司愿意提供服务,费用另议;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提供修补服务,费用另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7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建设需要,现向乙方发包金刚砂地坪工程(包工包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甲方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范围: 。
四、工程内容及价格: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若在实际施工时数量增减,则按合同中所列单价为准增减合同总价。
五、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负责提供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施工。
六、工程施工计划:
6.1、计划开工时间:月日;
6.2、计划完工时间:月日;
七、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材料、机械到工地时甲方 即付人民币 元整;工程进行到 时即付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整;工程完工 当日甲方即付清工程余额。
7.2、因实际数量增减而调整的合同总款在工程决算时予以调整。
7.3、所有结算方式:。
八、施工方法及合作要求:
8.1、乙方一切人员应听从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统一调配。
8.2、甲方须免费提供给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及电;须免费提供给乙方放置材料、设备的地面空间及人员住宿(要求:场地须干燥防潮湿、水气)。
九、工程工期延误:
9.1.0、对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代表监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9.1.1、甲方不提供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道路通畅,障碍物清除,而影响进场施工;
9.1.2、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而影响施工;
9.1.3、如因重大的设计变更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调整而影响正常施工;
9.1.4、未按乙方提供于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要求执行而影响正常施工;
9.1.5、由于天气及温度变化致使无法施工;
9.1.6、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影响的施工;
9.1.7、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或拖延付款;
9.1.8、经双方代表同意认可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十、质量及验收:按照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施工方案的确定,硬化剂地坪工程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
10.1、表面平整度:与混凝土层(含找平层)平整度一致。
10.2、本工程验收标准的依据为: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10.3、验收方式: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下述条款中的第
A. 分阶段验收:如果本工程工期较长或需要分阶段、分场地施工,必须进行分段验收;每完成一次工程量,验收一次,并办理验收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B. 一次性验收:本工程竣工后,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0.6、其它验收约定:
A. 按上述验收方式,工程一经验收合格即交付甲方,但一定要等到混凝土标准养护期满后方可使用。如果甲方因故(条件限制或客观因素)推迟或拖延验收,乙方只负责二天的现场维护,从第三天起自动交付甲方。
B. 本工程验收不合格,如果原因完全是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负责维修,如果原因与乙方无关,甲方需在验收上注明并按合同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C. 本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包括其他第三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引起的质量或其它原因是由甲方承担责任。
D. 本工程的验收属于分项工程项目的验收,无需整体工程项目竣工后再办验收手续。验收期限从工程竣工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过此期限,乙方视验收合格,甲方须按合同条款支付一切工程费用。若逾期不付,则按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每天累计赔付滞纳金。
E. 保修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免费保修内容是指在竣工后由于乙方使用的材料或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
F. 保修范围:本工程保修范围不包括因为甲方使用不当、基层构原因造成的缺陷或人为的破坏、不可抗拒事故造成的损坏,出现上述情况需要维修的,乙方将按维修工程量结算材料成本、人工等费用。
十一、甲方责任:
11.1、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2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11.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1.3、如工程中途停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赔偿乙方所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损失。
11.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11.5、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2.1、负责包工、包料、按施工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完成本施工项目的一切事项。
12.2、负责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违章施工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
12.3、负责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12.4、负责将甲方提供施工用具回收。
12.5、负责施工用一切辅助材料及工具。(甲方提供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3.1、甲、乙双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同时也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同意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3.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在执行合同条款中擅自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引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合同总金额10%月累计赔偿给对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成立。
14.1、保质期:至竣工之日起算起个月。
14.2、本协议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协商解决,并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3、如甲、乙双方达成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程合作项目,必须另外签订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地坪施工合同 篇8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伊村二产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的楼面水磨石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上伊二产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上伊村二产标准厂房工程水磨石楼面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
3、一层地面矿渣回填,回填工程量为6222立方,单价为60元/立方(含机械费,压路机两次),现金支付,不含税金,合计金额为373320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具体工程量附后。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90天。
四、合同价款
水磨石楼面分项工程按建筑施工实际面积计算(包括梯步、踢脚线施工),施工单价为35元/m²(水磨石单价为:27元/m²,其中含打磨、抛光上蜡;另加楼地面打毛、充底、清理等单价为:8元/m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发票,现金支付,水磨楼地面结算总价下浮8000元。
五、支付方式
1、水磨石摊好后未进行磨面的按照合同价款的70%进行支付;
2、待实际磨成的成品面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5%;
3、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竣工一年内付清。
4、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单价按以上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计算。
六、材料及规格要求
1、分格条:根据甲方要求采用玻璃条(玻璃条采用高*厚为15*5mm嵌成,方格尺寸按甲方指定的规格进行施工;
2、普通水磨石粒为三号石英,应用坚硬可磨的石英;
3、水磨层厚度应大于15mm;
4、水泥:水泥标号为500号硅酸盐水泥(品牌为);
5、拌合料的体积比1:3(水泥、白色石英料)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时进行技术交流,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做好调整;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施工操作,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助解决;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中,每一道工序必须通知甲方验收认可)进行施工,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没有通知甲方,擅自施工,甲方有权将该项不计入结算。如遇实际操作等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作业,乙方自行负责场内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无论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例》等。
九、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施工人员外,还应最少配备一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3、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部分不合格的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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