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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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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精选16篇)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

  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

  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3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___

  2、工程结算:___。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它约定: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委托代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__ 地址:___

  电话:___ 电话:___

  邮编:___ 邮编: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台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家装饰工程的在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房屋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区(县) 路 小区 号楼 号。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合同)。

  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第 承包方式,具体内容:(见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明细单)。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万 千 百拾 元。双方约定,如果施工内容或变更施工材料,这部分的工程协商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其中完中后观察期为6日,为双方共同看管。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在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选购、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前,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做好防腐、防盗等措施。工程移交关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面在材料设备到施工前 天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根据附表(包工包料材料单) 天内对材料进行选购,并经乙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选购的材料进行施工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如与甲方选定的质量、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需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的材料、设备价款赔偿给甲方。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由甲乙双方分别购买的材料,双方共同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共同参与由乙方提前2天通知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装修设计验收:装修设计符合双方约定。

  (4)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单后10日内组织验收。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图纸签字认可。

  2、乙方应按图纸施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3天与乙方沟通联系并书面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4、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工程质保单》。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8、凡是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

  9、乙方承诺此合同价格为最终工程总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金额。

  10、若甲方要求增加项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费用。

  甲方签字:时间: 年 月

  乙方签字:日 时间: 年日 月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璜。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定,房型室厅 厨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卫生间,计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日

  6、工程竣工日期:日

  7、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算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10%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____%,乙方支付____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1:补充协议;

  (2)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3)附件3:工程报价单;

  (4)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5)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6)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7)附件7:工程结算单;

  (8)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工程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

  │序│装饰装修内容│数量│单位│单位(元)│合价 │材料规格、品牌、型号、│

  │号│      │  │  ├──┬──┤   │           │

  │ │      │  │  │材料│人工│(元)│等级、施工及做法要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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