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职责
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1、 负责党史研究室全面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向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 主持召开职工会议,组织制定、实施本室规章制度和较长期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分阶段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整改;负责对干部的考核、奖励和职工福利等。
3、 负责本室财务管理,审签单位经费,实行一支笔审批。
4、 对本室的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保密等工作负总责。
5、 负责对本室文件、资料、书刊等进行审核把关,签发党史研究室文件。
6、 完成县委领导和上级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有关情况汇报以及上传下达的有关文字材料,把好政策关和文字关。
2、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清退、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管好文书、人事等档案。
3、负责单位的上情下达,做好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务工作。
4、协助主任检查岗位责任制和纪律贯彻执行的情况,做好目标考核,工作量化、奖惩等工作。
5、负责单位机关行政工作,包括目标考核、统计、接待、安全、卫生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史研究室专职征编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党史业务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情况汇报。
2、征集党史资料,在资料征集的基础上开展研究,编辑出版各种党史资料丛书,并不断提高质量。
3、负责材料的打印、复印及报刊资料的收订分发和图书资料的管理,负责管理党史资料,并做好对外资料的交流工作。
4、积极开展各种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
5、加强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史工作者或联络员队伍的业务指导,不断扩大党史资料征集的渠道。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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