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第一章 招聘和录用
1.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时,依据职位说明书等填写《用工申请表》,《用工申请表》须详细填写用工岗位、现有人数、申请人数和素质要求、用工时间等,并提前提前15天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招聘,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从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否则须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 初步判定→安排进行面谈或实际操作测试→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面试→录用
2. 公司解雇或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录用。从公司辞职员工6个月以后可重新考虑其入职申请,但需原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评定为业务素质较高、表现优秀的员工,且申请入职岗位与原岗位相同,且经用工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
3. 为了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在招聘过程中,各级招聘员工须注意协调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员工来源构成,不允许有某省份、地区员工过多、比例失衡的情况,严禁有任人唯亲、搞地方主义和派别的现象发生;
4. 所有应聘员工在应聘时须呈交下列证明材料:
(1) 填写由公司统一的招聘表格(含个人简历)。
(2) 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校)。
3) 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
5.应聘员工在应试合格被正式录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签到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作自动放弃。
6. 司机、保安、会计、出纳、网管员、业务员等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司机和财务员工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广州市区或番禺区户口员工的担保,并需要担保人亲笔签订担保书。
7. 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人力资源部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人力资源部,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出勤率、品德行为、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
8.员工在劳动合同签定时,需签订《廉洁操守守则》、《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所签署的档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后分配到各用工部门,为保证公平、公正,各部门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门工作。
10.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试用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
第二章:考勤管理
1.员工都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员工上班时,必须在考勤机上进行打卡考勤,不得代人或托人打卡,财务部根据考勤记录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2.员工依照公司针对部门和岗位不同而制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打卡;打卡时间提前或滞后规定时间15分钟,属于无效打卡。
3.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4.凡病假期满、请假期满后,超过限定时间内(又未续假的)未能上班的,以旷工计算,。
5.公司内调动,其考勤记录一同转移。
6.员工如当日有忘记打卡,必须在当日到本部门主管处签卡
7.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8. 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超长的假期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经理级请假需提前一天由总经理批复
9.凡因病(事)、工伤等原因,不能上班的都必须请假,均应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得先斩后奏(并应在上班半小时内办妥)。
10.凡因特殊原因或临时发生事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应提出正当理由,并补办手续。
11.病假须提供国家正规医院的病假条,否则计为事假。
12.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经指定的医院诊断、部门主管证明,填写工作事故报告书,可试为公假。
第三章 教育培训
所有新进员工依照培训程序进行培训
1.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进人员的多少决定培训时间,提供有关公司制度、安全的初级培训。原则上一周内进行
2.员工在分配到部门后,各部门必须在3日内提供相关技能、工作流程的培训。
3.所有培训后,相关参与培训的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交报告。
4.公司不定期向员工提供不同内容的培训。
第四章 调动、晋升
1.员工具备晋升管理某空缺职位的能力与经验时,该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推荐,由人力资源部考察该员工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位之技能、经验、工作效率、责任心、领导才能及合作精神等、后由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2.因工作需要,或属以下情况者,经双方部门经理协商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可给予调动:
1)工作与所学专业不对口;
2)从事另外一份工作时会
做出更大贡献;
3)因为某些矛盾而不利于现在的工作;
4)因工作需要掌握多一种技能;
5)自己有调动的要求,客观上条件以允许;且调动后更能提高个人的积极性。
3. 公司有权从大局、整体考虑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动,个人应当服从整体。若公司决定并发出通知后,拒不服从者可当作自愿放弃工作安排。
4.员工调动到新岗位,经试用三个月后,工资依照新岗位的标准调整。
5. 员工工作调动经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内部工作调动手续。
第五章 福利、工资
1.员工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2.所有员工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参加社保的员工、公司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
3.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享受90天生育产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执行。
4.所有员工享有法定的其它假期。
5.员工工龄在一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工龄在5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7天带薪年休假。工作满XX年未满20年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满20年以上的14天带薪年休假。
6.因工负伤的员工享有法定工伤待遇(待遇按法律规定执行)。
7.员工的工作时间实行标准时间制,加班费标准按劳动法规执行。
8.员工工资的发放依照在进入公司时双方协商的工资标准执行,公司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等决定是否调整工资。
9.不得向他人泄露个人工资金额。
10.对特殊工种的,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1.外地员工,可申请在工厂生活区内住宿,行政部按规定妥善安排
第六章 安全管理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
2.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3.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进行作业。
4.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点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运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各种设备的操作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必须实行专人操作,严禁开启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机器设备,避免操作生产设备和发生安全事故。
6.操作中如发现机器设备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机,通知机修工及时修复,在未修复之前不允许操作。
7.机修工要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特别是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无损无缺,实行机、车位负责制。
8.操作者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机器性能和操作和操作要领,绝对不允许其它人员擅自操作。
9.上岗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在确认安全装置完好时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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