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狠抓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及时确定了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县安委会根据xx和北京市关于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协调和安排部署。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提出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抓,明确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按照要求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形成了从上到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三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体系;三是制定、完善并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照计划,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及成员单位职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从县领导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从业者,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人员职责,强化了安全生产重要地位,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二、注重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初步建立起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县委、县政府为安监局增加了人员,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监管力量,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初步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二是狠抓了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种措施,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进行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提高了监督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三是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安康杯”、“文明工地”、定期报告工作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对各单位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营造全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尤其是结合3月份的市“安全月”活动和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后通过举办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法制巡回展览、为企业宣讲安全知识及开办“谈安全”电视访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媒体及时跟踪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栏目等,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据统计,上半年仅安监局就接到各类安全举报20多起,说明了群众对安全工作已经有了较强的认识。
四、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是搞好全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今年我们在各乡镇、主管部门对所属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全员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还专门组织了全县所有二级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通过培训,普遍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和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各级干部能够学法、知法,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了对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搞好上岗前、作业中等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我们把落实持证上岗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查处,并在上半年共开办各种培训班13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980多名,进一步提高了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五、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管、安监局等部门按照计划联合行动,在搞好平时监管的基础上,及时对县域内现有5家客运公司、1656家(含个体)货运企业、1382辆货运汽车,149家汽车修理企业在安全方面存在的用电设备未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清理和严格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对强化了
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根据各不同时期情况,县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职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64个危险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部分经营单位法人在安全问题上侥幸心理比较严重、未办理各种手续和经有关部门验收而擅自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解决了存在的绝大多数安全隐患,杜绝了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采矿点分散的特点,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及各乡镇采取了强有力措施,对县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雹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不够、职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管理制度建立不规范进行了进行清理整顿、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逐步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并对现有企业进行了严管严控,大幅度改善了安全条件,上半年杜绝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对建筑业进行了安全整治。目前我县共有建筑施工工地222项,建筑面积236.14万平方米。针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工程基建手续不齐,施工现场脚手架、作业面、临边防护等达不到标准、规范的要求,配电箱数量不足、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标准或设备外皮未采用可靠接零保护等主要问题,从年初开始,建委、安监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从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和措施、推进建筑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入手,严肃查处违章指挥、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实施检查502次,对所有在施工地进行了严格执法和监管整治,改善了建筑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
五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整治。我县现有一星级以上旅游宾馆饭店24家,旅游景区25家;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22家,家具城4家,较大批发市场5家。为彻底消除以往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乱拉电线、建筑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灭火系统失效、市场吃住销一体、管理松懈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商委、旅游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县人群密集场所进行了多次严格的集中专项整治,尤其加大了对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消除了各类重大隐患,极大改善了安全条件。
七是开展了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为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控,消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部分企业安全意识差、管理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持特种作业证上岗、未经检测私自投入经营使用等问题,县质检局、市政管委等加强了动态监管,及时开展了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监管、对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规范和对电站锅炉产品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强化了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是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及时进行了安全整治。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等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对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检查,规范了安全防范的标准要求,落实了“人防、技防、设施防”的措施,增强了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了事故发生。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除各有关部门日常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不间断执法监控外,我县还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进行安全联合大检查。各主管部门、执法监察部门坚持长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抓紧了用电和防火安全;对化学危险品安全情况及时进行了安全评估和重点监控;加强了对危害面广、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的重点检查和监控;对人群集中的商尝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重点执法检查;及时对用火炉取暖的单位、居民、经营场所、农村住户进行了安全普查,做好了煤气中毒预防工作。此外,还通过基层报告、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强了对安全隐患的查处,也有效预防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从上半年总的情况看,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情况不错,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部分行业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类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有些事故就发生在我县3月份的“安全月”活动期间,这也说明了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从上半年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领导和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高,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或开展工作不及时,宣传教育不经常,管理松懈、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二是大部分私营、个体中小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管理薄弱,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比较多,从近年来尤其是上半年分析,事故多数发生在这些企业。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尤其是部分乡镇和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监督管理有死角。
四是对职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及时、缺乏针对性,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现象比较严重。今年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全部由于违章和违规引起。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全年工作计划,下半年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工作:
1、加强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克服以往安全生产执法分散、力量单一现象,共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
3、
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并搞好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搞好特种作业培训,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建筑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6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对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事故总量不突破北京市下达给我县的控制指标。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执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规定;继续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我县的安全稳定。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项工作情况的开展,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全县上下、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7、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把加强现场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高标准、不凑合、不迁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触动核心利益”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对隐患严重的,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罚的罚。
8、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县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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