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人员职责
学校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服装整洁,值班室干净,内务整齐,待人热情。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注意门口,对于出现的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正确处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学校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非正常到校时间,应紧闭校门,把好校门出入关。
1、对家长、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事由。如无正当事由,作好解释,拒绝进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拒绝进校。
2、家长或来访人员如需进校,要验明证件,如实作好登记,对随带的物品要作了解,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同时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要通过电话与被访教师、领导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让其进门。对拒不联系或联系未果,拒不登记者,拒绝进校。如被访老师或领导上课或外出,则让家长或来访人员在校外等侯或劝其离校。
3、如上级领导突然来查,必须热情并简洁的问明情况,并通知校长或校务办公室到门口迎接并确认身份,坚决不能出现对方一说是领导就无原则放行的现象。领导身份确定后,传达人员代为填写好出入登记,并写明迎接领导姓名。
4、上课期间,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更不准在校园区鸣喇叭。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登记好车牌号后,才能进入。
5学校正常到校时间过后(每天上午7:30,下午13:20)大门关闭,迟到的学生或教师,必须与班主任或级部领导取得联系后,才准进入。迟到教师联系不好不准进校门,迟到学生必须在校门内等候班主任。
6、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无故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级部盖章的出校证明并做好相应登记。
7、教师外出,须持级部开的出入证明并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为方便起见,开车教师可在车内出示出入证明,传达人员代为登记。无出入证明者一律不准放行。
三、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口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保障教师和学生出入顺畅、安全。
四、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可根据实际妥善正确处理。
五、保安人员如因不执行上述规定造成工作失职,保安公司及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各部门内线电话:校长室 8001 教导处 8005 校务办公室 8009
初一 8006 初二 8011 初三 8007
遥墙中学
XX、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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