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生及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上级各类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城子乡小学涉及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新城子乡小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分管人员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班主任及教师的作用,依靠全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新城子乡小学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急办)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沈北新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执行机构
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学校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本次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向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4应急保障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必要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或以短信形式发布。保证学校对讲机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职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力支持。
4.3物质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要。
4.4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重大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资金的使用、发放。
4.5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4.6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治安工作。
4.7避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4.8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4.9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4.10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5监督机制
5.1预案演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课堂教学、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6预案管理
6.1本预案由新城子乡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小、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学校突发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救援组织网络、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设在中心小学校长室,下设应急办,设在安全保卫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校内接报后5分钟、校外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③向公安、消防、卫生、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教育局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⑦根据教育局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⑧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
(1)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2)突发校园卫生事件:
(3)校内其它突发事件:
①火灾、溺水事件:
②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触电事件:
③交通安全事件:
④体育活动伤害事件:
(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⑥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
(1)节假日值班:节日值班领导
(2)日常值班:值班教师和带班领导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①在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件现场指挥;②在确认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向学校领导报告;
③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1)通讯联络组:
(2)疏散引导组:
(3)医疗救护组:
(4)警戒保卫组:
(5)排险抢修组:
(6)后勤保障组: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学校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实施奖励。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四)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地点、时间、类别等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由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再由总指挥向县局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突发安全事件书面报告,报上级部门。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四)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教育局值班室(行政办)89864693.89865360
教育局安全科89601195
急救中心:110(昼夜)
消防火警:119(昼夜)
紧急医疗救护:120(昼夜)
校长室:8986327089601170
新城子派出所:89862443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防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二)事故灾难
1.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触电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4.溺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5.体育伤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三)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四)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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