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服务育人。
二、负责全系物品的管理、供应工作,要求熟悉所管各类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努力为教学科研和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制度,各类物资入库要严格验收,人库、上架、及时记帐。对出库的物品要及时下帐,做到帐目清楚进出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四、对采购员所购买物品质量提出异议时,有权拒绝验收入库,查清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负责办理各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回收和赔偿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不得耽误和影响教学工作的进行。
六、对所保管物品,每年应进行一次全检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归还的仪器要认真仔细检查,对低值易耗品类要做到科学归类、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
七、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物资的消耗和库存情况,及时提出增添和维修计划。
八、严格执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发放,严格控制使用,认真做好消耗和剩余部分的记录。
九、库存物品的管理应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整洁有序、零整分开,帐物相符。各种领发物品的单据、凭证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经常和教学仪器设备科保持业务联系,主动接受指导,准确填报各类资产的信息数据和统计报表。
十一、努力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学习使用计算机并充分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
十二、库房管理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上班要检查门窗是否完好,下班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断掉;注意库房通风、干燥,并备有消防器材且掌握使用方法,应经常查看库房安全,寒暑假也要检查库房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十三、遵守学校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若因离岗而影向教学、科研的进行,必须按照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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