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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与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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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省粮食局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王元慧局长召集局办公例会作了专题研究,这次会议是年度例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的要求,回顾总结XX年的监督检查与质量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交流各地好做法好经验,表彰XX年度全国和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先进单位,为第二批国家质检机构授牌,会议内容十分丰富。有关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处顾雅贤同志和质检所滕立轩同志将给大家传达和部署,我着重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给我们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随着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而应运而生,是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而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新职能。我省粮食市场化化改革已七经个年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也已四个年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从无到有逐步走向成熟。在这段成长的历程中,凝聚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省委副书记张连珍、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同志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党组更加重视此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元慧同志为省局监督检查处单设做了许多工作,并经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也凝聚着大家的共同努力,使得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全国始终处于领先水平。省局连续三年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XX年度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在这次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国家局先后8次表扬了江苏。
    这次会议,我们也将表彰XX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代表王元慧同志,向获奖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和质量监管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国际国内粮食流通市场的新变化,需要我们强化市场监管
    今年以来,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重要产粮区产量下降,一些国家已面临着大饥荒的威胁,全球粮食市场供应偏紧,国际粮食价格近期不断创出新高,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抑制出口的新政策以缓解自身粮食紧张局面。从国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粮食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从粮食保供来看,全国粮食连续四年丰收,各级粮食储备充裕,粮食市场供应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但从长远看,中国耕地减少,淡水资源缺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粮食播种面积继续扩大的余地较小,单产水平稳步提高的难度较大,再加上国际市场多方面因素对国内粮食供求和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保持国内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确实加大了。前阶段,我国部分地区食用植物油供应偏紧、价格高位运行。由于种粮生产成本增加、国际市场粮油价格上涨等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和价格形势比较复杂,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粮食部门要恪守天职,紧扣市场保供和粮食安全这一中心,坚持一手抓粮食宏观调控,一手抓市场监管。抓宏观调控保物质基础,抓市场监管保秩序稳定。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当前工作中我们往往重视宏观调控而忽视市场监管,要着力改变这一现状,努力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作用。
    二是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新政策,需要我们深入开展监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新措施,其中包括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和必要库存量标准;大中城市建立一定规模的地方储备油脂和成品粮库存;加大国家临时储存粮食的销售力度;在北方启动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对东北稻谷入关中央财政给予运输费用补贴等。这些宏观调控措施出台的目标取向十十分明确,但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落实,那也很难发挥效果,这就需要我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督导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义务,保持必要库存量;要督导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承储库点按政策、按计划及时出库;要督导各地落实地方储备油脂和成品粮库存。通过强化监督功能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三是政府职能新转变,需要我们强化监督检查功能
    党的xx大指出,政府应承担着四大职能,即社会管理、市场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党的十七提出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监督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经济活动和市场的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结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和现状,更加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只有充分行使监督检查功能才能使各级粮食局真正成为行政管理机关,政府机关从而彻底改变过去长期形成的粮食局只是粮食企业的一个头的刻版现象。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能,我们可做的事很多,如理念的转变,角色的转换,机构的设立,制度的建立,队伍的建设等方面都与粮食行政职能的转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不断深化的当务之急。
    四是我省监督检查工作处在新的起点,需要我们加强自身建设
    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从无到有,已逐步走向成熟。XX年监督检查处刚挂牌,工作才起步。XX年、XX年随着监督检查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提出的主题分别是“多出黄牌、慎出红牌”,“认真地查、及时地纠、慎重地罚、彻底地改”,今年我们的工作主题是“面向全社会开展监督检查,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所谓常态化:就是监督检查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必须承担的日常工作;所谓规范化:就是监督检查工作要循规蹈矩,有序进行;所谓法制化:就是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应该说,以省局监督检查处单设为标志,我省监督检查工作站到一个新的起点,这是因为监督检查处单设后我们在已有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有了上下成线的机构体系.我省监督检查工作虽在全国处在领先水平,但与其他先进省相比仍有差距,个别项目差距不小。如我们在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上在县一级层面还没有做到100%,案件查处力度不大,部分基层粮食部门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全社会的粮食流通仍然存有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畏难思想,全省绝大多数粮食监管执法人员是经过短暂培训上岗的,还缺乏系统的、专业的法律知识,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还有一个摸索、学习、实践、提高的过程。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去抓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各级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也要自觉加强学习,要走出去学习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经验,请进来,邀请有关执法专家传授执法经验,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粮食质量监管受到社会各界重视,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重,粮以质为先。粮食质量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一日三餐”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于天。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也是各级粮食部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首先中央对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有统一要求。去年国务院连续下发三个重要文件和相继召开的两个重要会议,都严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粮油是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十分重视、切实抓好粮食质量工作。其次法律法规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有具体要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粮食的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监管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原粮卫生监管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责任,依法监管好粮食质量。第三面临的形势对粮食质量工作有现实要求。目前,全省粮食系统共有专业粮食质量检验机构72个,其中市级12个,县级59个,粮食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粮食质量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粮食收购企业对入库粮食质量把关不严,执行出库检验制度不规范;二是少数粮食收购企业诚信度低,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损害农民的利益,销售粮食以劣充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尽管这样的情况仅发生在个别地方、少数企业,但负面影响很大;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粮食污染的问题,原粮卫生抽检中发现有害重金属超标、真菌毒素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给粮油食用安全带来威胁;四是质量监管手段、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亟待完善。一些地区粮食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所有这些问题都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不能不引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
    二、切实做好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与粮食质量监管重点工作
    (一)、监督检查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健全粮食监督检查执法体系,推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要使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就必须建立机构。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上下共同努力下,全省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目前,省及13个省辖市全部经编办批准成立了监督检查机构并相应落实了工作经费。省局为单设机构,在岗5人,市级粮食局机构单设的有南京、镇江、盐城市,还有无锡、泰州市成立了监督检查执法支队,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59个经编办批准成立了工作机构,50%的市、县相应落实了工作经费,其中13个县(区)经编办批准成立了执法大队。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还有29%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还没有建立,其中:南京市有2个、无锡市有1个、苏州市有2个、连云港市有2个、盐城市有1个、淮安市有5个、宿迁市有1个、镇江市1个。这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务院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不相适应,也与当前粮食工作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如果机构不到位,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不到位,就无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我们已连续抓了四年,关于建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政策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XX〕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苏政办发[XX]126号),国家、省政府都有相应的政策依据,各市粮食局要加大对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建设的督导力度,通过行政推进、目标推进、考评推进等方式,推动基层粮食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建设,确保年内全省监督检查机构建立率必须达到100%,下半年,省局就各地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予以通报。已建立机构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要求,主动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争取监督检查机构单设,并相应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办案器材,为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打好基础。对监督检查机构建设落实不到位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年底监督检查工作考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2、围绕粮食市场保供突出搞好专项检查。国家围绕稳定市场粮价和保证市场粮食供应,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对企业的利益影响大,相应的监督检查能否跟上,工作力度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宏观调控措施落实的成效,因此,今年要下大力气抓好几个专项检查。一是库存检查。为了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国家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时点调整至每年的3月末。今年粮食库存检查由于检查时点调整,时间比较紧,任务很重,但各地不能因此而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库存检查。为提高库存检查的针对性和公信力,除做好本次库存专项检查外,省局还将组织一次突击检查和暗访检查。各地也要组织类似检查。二是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是惠及我省种粮农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全省上下要高度重视,将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积极开展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违反《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行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在实处。三是检查地方储备油脂和成品粮库存。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成品粮应急储备落实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各市粮食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建立了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这些年,对粮食库存的检查,从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都走向了规范化。对各级储备的成品粮油的检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而储备油过去没有查过,没有经验可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务求成功。
    3、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管粮的关键。近几年,在各地的努力下机构建立逐步到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监督检查制度建设要跟上,尤其是新建立机构的粮食部门。今年,各地要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为总要求,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粮食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促进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借鉴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部门的经验,建立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维权渠道,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局决定在夏粮收购期间,向社会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包括省局和各市的号码,方便群众举报。在建立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要注重抓好执法监督,督促落实各项制度,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还要接受当地政府和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各地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部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成立了执法队,配备了办案器材和粮食执法车,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也要看到,这支执法队伍成立时间不长,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不足。一要加强人员培训。5月中旬,省局将举办粮食库存检查培训班,请大家密切配合,组织人员参加;下半年,还将举办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扩大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二要注意约束执法人员,避免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执法的现象,从而防止影响全省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执法权,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我们的行政执法职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督促执法人员切实加强学习,坚持真抓实干,保持清正廉洁。
(二)、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1、继续做好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近年来,粮食卫生安全已成为粮食质量的主要问题,人们对粮食卫生安全的诉求越来越高。因此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和品质检测工作已成为一项日常制度性工作。XX年国家局对以上工作下拨了部分经费,我们已根据各地的工作量如数地拨付到各地。XX年要根据国家局的要求,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并通过大家的努力,争取当地地财政的关心支持,使其逐步形成上下配合、共同参与、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调查结果各地不要随意发布。各省(区、市)的原粮卫生调查结果由省级粮食质检机构负责汇总和整理,省以下各级都不得对外发布本地区原粮卫生调查结果。省粮食局将对检验结果认真分析把关,经集体研究审定后,正式标密上报国家粮食局和省人民政府。
    2、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放心粮油质量的监管。放心粮油是否放心,是广大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江苏放心粮油企业总数位居全国首位,作为质检部门,要主动协调粮食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做好“放心粮油”生产企业所生产产品和“放心粮店”所销售产品的质量抽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正面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打造“放心粮油”品牌,使其真正成为消费者心中的“放心粮油”。XX年上半年省局将协调省粮食协会对放心粮油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地质检机构要配合省局做好抽样等工作。
    3、完善国家粮油质量检验机构体系建设。目前全省有12家质检机构通过国家粮食局组织的考核并正式挂牌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挂牌机构总数仅次于辽宁省,在全国名列第二。根据国家局合理布局、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我省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进我省各市、县质检机构的建设,改善我省质检机构的条件。XX年将积极创造条件,再争取2-3个单位通过国家质检体系验收,逐步完善我省国家粮油质量检验机构体系,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4、主动介入地方储备粮出入库的轮换鉴定工作。各级粮食质检机构要主动为地方储备粮收储企业服务,及时为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检测结果,并积极配合有关加强地方储备粮质量的监管,确保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
    5、全面提升质检队伍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检验业务培训,创造条件将业务骨干送到大专院校深造,努力培养一大批精通先进检验技术、熟悉基层、懂政策、会管理的检验专家,与此同时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对已通过国家质检体系验收的12个单位,开展卫生等项目比对实验,查找差距,验证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粮食行业检验技术水平的有效提升。
    同志们,XX年是党的xx大召开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责任和意义重大,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面临的工作任务很繁重。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促进全省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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