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xx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和国家文物局xx年9月20日下发的《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xx〕17号)的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将于xx年6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xx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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