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用34篇)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培训机构、小型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卫生领域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要采用强制手段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道路、门面等开展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动态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工作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
五、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一)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行房屋内部分隔。
(四)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六)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推广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灾防范关口,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要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元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维护覃塘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要求:
20__年11月23日至20__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11月23日至24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2、第二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各企业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3、第三阶段:12月12日至16日,区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督查指导。
4、第四阶段:12月19日至20__年1月6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开展回头看。
(二)检查范围:
在全区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冶金有色、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及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道路安全:由交警三大队、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交通安全: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所有客运班线严禁凌晨2点至5点运行;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
3、消防安全: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突出整治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宿舍楼、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促销等活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以家庭、社区、学校、单位为重点,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重点检查内容:(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突出抓好尾矿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水上交通: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督查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矿产资源治理:由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防范非法开采引发的事故发生。
7、旅游景区景点:由文体旅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和控制游人数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建筑施工:由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以防范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要继续牵头做好餐饮饭店、酒店、农家乐、娱乐KTV等经营性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9、燃气安全:由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10、农业机械: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驾驶员驾驶证的管理情况。
11、学校安全:由教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和校车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宣传和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和船,认真做好学生放假前后安全工作。
12、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抓好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等特种设备;游乐设备、设施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运营;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设备档案、无运行检查记录、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13、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由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今冬明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要立即针对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围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关键因素,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发动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其他责任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订出检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检查任务,推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组织督查组,严格落实“四不两直”(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做好行业专项督查。
(三)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见到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跟踪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因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执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借助媒体曝光隐患的方式,以曝促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隐患。
(五)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节假日值班值守。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置。
(六)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1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20__年1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大排查情况统计表至区安委办。(邮箱:;联系电话:4861)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3
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委和镇政府工作部署,深刻吸取“8.12”天津爆炸事故、“12.20”深圳山体滑坡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定于即日起到20xx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专项行动,督促各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罗耀生同志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镇长黄卓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彭健忠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陈雪峰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建文同志、党委委员王东旭同志、党委委员姚铸斌同志、党委委员任勇同志、党委委员黄党辉同志、党委委员游招发同志、党委委员魏秀莲同志、副镇长叶永强同志、副镇长刘贤景同志、人大副主席彭秀来同志担任,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交管所、村建所、水利所、国土所、供电所、工商所、卫生院、林业站、食品站、城监队、观音阁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各村(居)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叶新林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针对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校园、水利、电力、农用机械、民爆器材、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深入开展检查,突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5日,采取各企业自查自纠,镇安全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并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五、重点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回头看”工作,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各类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做好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阶段工作,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1.春运安全及交通运输。由姚铸斌委员牵头,组织镇交管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和县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指导并组织运政、路政执法单位加强客运站场源头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安全整治工作,狠抓无牌摩托车的治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规行为。督促公路管理单位加强公路巡查,清理路障,保障畅通;组织和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优质、圆满。
2.消防安全。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老城区和城中村、家庭作坊“五个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镇派出所要对“三小”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加强对各村村民的安全防山火教育,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3.建筑施工。由叶永强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村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突出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密闭空间施工、深基坑施工和塔吊、建筑用提升机等大型建筑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销售。由叶永强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村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公建用户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液压器、压力表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式燃气热水器和餐饮类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5.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检查安全基础管理、生产(储存)场所安全保障、依法生产等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特种设备。由游招发委员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校园安全。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校舍检查和维修,加大学校电力设施及学校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资质管理,强化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超载,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载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8.食品安全。由王东旭委员牵头,组织镇食安办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农村的小商店、小摊点、小作坊以及校园周边食品摊当;以肉及肉制品、酒类制品、粮油、果蔬、乳制品、保健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伪劣食品制售及“地沟油”、“瘦肉精”犯罪等专项工作。同时对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9.水利、农用机械等行业领域。由刘贤景副镇长牵头,组织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0.地质灾害和用电安全。由彭秀来副主席牵头,组织镇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一些在建的大型工程、边坡、采沙场、排土场和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人口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公共照明设施线路,机车维修店、“三小”场所的电线裸露问题,老城区的线路老化、乱拉私接问题。
11.敬老院等孤寡老人居住安全。由王建文委员牵头,重点检查消防、用水、用电、饮食等方面。严防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党委政府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尤其是在春节来临之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登记在案,并层层上报,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密防范,做好值守。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20xx年2月14日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镇安全办备案。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批示指示精神,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淇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含棋牌室)、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含托教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特别是“二合一”和“三合一”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四季青农贸市场、淇滨商贸城、贸易区、九州农贸市场、黎阳商贸城、大梁庄、姜庄商业街、钜桥商贸城、玖街十巷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其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搬出;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含足浴)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街道)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拉网排查。要依托“一办十组一联席”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拉网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街道)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对属于其行业系统监管范围的场所门店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三)强力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实行“一隐患一专班”,切实形成闭环管理,果断整改。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每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4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上报当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一)、院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组:王和(院长)、王为民、李帅(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J1行政办公楼(一、五、六层)、A1(体育馆)。
二组:周刚(副院长)、赵正军、刘志强(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民、汉餐厅、开水房、洗衣房、锅炉房。
三组:付梅莉(副院长)、赵磊、巴克提亚(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C2、C3、C7。
四组:扎克.司马义(副书记)、刘冰柏、郑志刚(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B1、B2、B4、B5、B6、B7、B8。
五组:孙如田(综合办主任)、李进良、姚新东、龚卫军(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独山子校区。
责任单位:学院安全保卫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工作要求:各组记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领导协商,自12月至全国两会结束,每月开展常规、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消防专项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验危化品整治、维稳安全检查、应急救援演练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表,并落实整改完成,检查结后将完整资料(电子版、纸制版)一并报安全保卫处。
(二)、扎实开展安全宣教演练,提高师生防护能力:
学院各单位结合实际及冬季气候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演练活动,内容多元化,包含: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系部可利用主题班会、德育实践课、邀请专家讲座等方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责任单位:学院各教学系部、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人事处。
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宣教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方案、计划、总结、图片的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安全保卫处。
(三)、抓好交通安全、做好冬季防滑工作:
安保处、后勤处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力度,对校园湿滑路面进行防滑处理,开春做好除冰工作,悬挂安全警示牌,对校园电气线路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车辆管理,值周人员严格校车检查,安保处加大对安保公司门岗的督导,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安保处、后勤处。
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宣教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方案、计划、总结、图片的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安全保卫处。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主题电子报比赛:
教职工责任人:总务处支部(赵正军)、机关支部(黄杰)、学生处支部(刘冰柏)、教务处支部(谢波)、思政部支部(景四新)、图书馆支部(杨河)、离退处支部(姚新东)、独山子综合办支部(孙汝田)、石油工程系支部(樊宏伟)、机械工程系支部(周永新)、电子与电气工程系支部(葛跃田)、基础教学部支部(范瑜)、经济管理系支部(刘新生)、信息工程系支部(陈辉)石油化学工程系支部(李进良)。
工作要求:各支部选一份A4电子(彩色、黑白均可)、打印版交安全保卫处李帅处。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安保处对前期学院各单位上报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酌情修改(如火灾、地震、防暴恐、防刀砍、防车辆冲撞、防大规模事件、防食物中毒、防冰冻灾害等),报送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统一印刷成册分发各单位。
责任单位:学院各单位。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6日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专项整治扎实深入、见行见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三)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7
进一步加强全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x年元旦期间江心沙农场安全生产稳定,决定在全场范围内集中开展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确保此次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农场决定成立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有。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29日至x年1月7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全场各工业企业单位、农业农机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电管中心、自来水厂、电信所等。
五、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推进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黑作坊”,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取缔。
3、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有关单位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3、认真负责,务求实效。检查时要认真负责,细致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确保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顺利完成。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8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铁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以下简称“六个一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xx年6月至9月底,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煤矿关闭整顿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2.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3.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4.瓦斯治理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是否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8.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12.在建煤矿情况。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改扩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13.停产整顿煤矿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入井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从事相关整改作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是否分解落实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闭整顿目标任务;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今年已实施关闭矿井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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