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精选31篇)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
(二)部门督查。镇各相关部门采取条块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排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排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其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派出所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依法严惩超载、无照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运营、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派出所要在重点交通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1次以上,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知识。
(二)烟花爆竹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销、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主要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督促企业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线索及时向镇安委办汇报。
(三)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已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同时日常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检查企业每次放炮的用药量、是否按台阶式开采、是否因追求产量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一发现安全隐患坚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产。凡属证照不齐或者证照过期的企业,一律停产。对于非法开采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全镇成品油、农药、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特别是露天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到位。要特别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食品和药品安全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农村自办流水席、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机关企业食堂等公共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七)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八)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农机站要积极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驾驶无牌无证或达报废年限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农用车、逾期未检审等行为,消除道路农用车安全隐患。
(九)集贸市场周边安全整治。以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级把关为原则,对辖区内三大集贸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安委办联合执法,一是要严把集贸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管职责,规范市场摆卖秩序,抓好食品质量、整治场内脏乱差现象;二是对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停产停业的集贸市场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停产停业市场内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引导其迁址或责令关闭停业,属迁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场地变更手续,关闭停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通过整治达到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及时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办《市场登记证》;四是对违反规定,在集贸市场内加建、改建的行为,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五是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集贸市场在规定的整治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全镇整治工作部署和统一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进行验收评定,对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十)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是否畅通、完好,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电气设备、配电房、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完好。各村(社区)要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户查找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农户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彻底排查,治理到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并督导企业制定有效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整改各类隐患,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各村(社区)及镇各相关单位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XX镇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登记表》和20xx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交至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xx〕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xx〕99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安字〔20xx〕7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宝安发〔20xx〕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建城〔20xx〕29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县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设施等。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气化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帐是否健全,是否针对运行15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道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和监控运行方案;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铁路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县燃气办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组织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安委会和县政府。
(三)县级巡查。从现在开始,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巡查组由县住建局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燃气办和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巡查采取听取各镇(区)落实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抽查本次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xx月xx日至xx月xx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物场所;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整治措施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年;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日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个月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视情责令 个月至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警告等处罚;
(六)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限期 日内迁出;逾期不搬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 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四、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 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 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
三、排查方式
(一)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近年来省内外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冬季事故规律特点分析及雨雪冰冻天气因素影响,重点突出城镇燃气、建设施工、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市政设施、工贸、烟花爆竹、供水、电力等行业领域。
(二)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
各村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村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三)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或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主管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坚持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镇直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单位,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四、排查重点
(一)城镇燃气: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管道巡查管养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各类餐饮场所燃气及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气情况;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二)建设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情况;
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防起重机械伤害等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旁站监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情况;违反正常工序抢工期、赶进度冒险施工情况;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违法改扩建用作生产加工、洗浴、餐饮、住宿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三)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和“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情况;
严查“三超一疲劳”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恶劣天气监测预警、预案制定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一货”及渣土车、商砼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落实情况及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落实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国省干道及县乡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车辆超限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博单位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
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动火、动电等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加油站卸油、加油、检维修等环节防火、防静电、防泄漏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汽柴油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六)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运输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内河、湿地、公园等水域渡口渡船、渔船、游艇等各类船舶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无船”专项整治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农经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七)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有效、可靠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八)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条件“回头看”情况;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摸底排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5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冬季粉尘防爆、用火用电用气、检维修、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停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住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设备消缺情况,机组非停和虚出力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责任单位:供电所,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教育: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食堂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单位:中心校、城南中学、育才学校、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供水: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管理情况;
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住建所、水利站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查处的理念,全面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本村、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样表见附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单位分别于1月31日、2月15日、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报送整改台账、检查照片、交办单等材料纸质档至党政办XX处,将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各单位同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问责问效。
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跟踪督导、推进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5
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消发〔〕2号)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结合全区旅游行业实际,现就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旅游行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区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和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国家森林公园、岩画、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区等景区的林草区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大活动。旅行社重点做好大型团队游客的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提示;各市旅游局要重点做好与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相关的旅游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4、重点任务。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的通知》(消发〔〕3号)要求,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检查旅游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推动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推动旅游企业做好消防安全提示,推动各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
2、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各市旅游局要重点宣传夏季旅游行业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各旅游企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信息,自我为主地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和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执法总队,王光华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全区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落实旅游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市旅游局要统筹部署推进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开展旅游行业的'检查工作。要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要对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五、时间步骤
全区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市旅游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消防宣传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间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逐级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统筹,联合执法。各市旅游局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市旅游局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市旅游局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市旅游局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请于6月15日前报旅游执法总队,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按照大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文件精神,成立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城镇燃气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孟永泉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光、县住建局局长张利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并收集、汇总、上报和通报有关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张利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安立副局长担任。
四、主要内容
(一)完成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健完善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强化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德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条块结合”的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机制,10月底前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
(三)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即发大同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107号)文件要求,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居民用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四)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公安、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保障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五)全面规范建设管理。要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包括各种类型的LNG、CNG点供站以及其它类似的燃气设施)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四是加强对燃气使用和供应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及时完善制定管理措施,坚决夯实各类燃气设施使用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对已投入运行且手续不全的燃气项目,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六是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六)严格经营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行政审批部门要组织燃气场站设计、特种压力设备、安全管理等专家以及联合市、县(区)两级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要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价,并将现场联合勘察意见和安全评价结论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全面加强巡检监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加强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的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燃气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加强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九)强化用户端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二是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要严格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同市餐饮服务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同政办发〔20__〕7号)、《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的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加大入户检查力度和频次,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果断采取停气措施。
(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十一)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和储存管理。各液化石油气供应点(门市部)必须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企业设立,持有《供气许可证》的供应点(门市部),只能销售自有合格气瓶,不得销售除设点公司以外的其它公司的气瓶,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燃气,不得一证多用、私设瓶库,只能在《供气许可证》中批准的瓶库内按国家规定数量存放燃气瓶,不得在瓶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要加强对液化气供气门市部瓶库的管理,对瓶库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超量储存钢瓶的,要立即整改。
(十二)提升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保障水平。各部门、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要大力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大力推广使用泄露报警、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控。
(十三)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设施运营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五、责任分工
(一)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燃气行业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本地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整治、管道居民用户户内自有设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治、以及其他各项整治任务。对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对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挂牌管理,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二)按“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燃气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促、检查、执法。
(三)县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对燃气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指导燃气企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全县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长输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长输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和盗用燃气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和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职责划分,办理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对燃气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进行考核;依法对燃气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等进行监管。
县商务局:按照《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县市场监管管理局:负责对燃气设施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对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实施定期检验;指导和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加快推动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负责对燃气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场销售的燃气器具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依法办理燃气工程项目的立项、核准、批复、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组织火灾事故扑救、参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与拨付。
工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及工业园区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管理的行业领域单位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需要政府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动员部署(5月1日-5月15日)
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项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高位推动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5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自查自改(5月1日-5月31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围绕《大同市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主要内容,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
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5月1日-11月30日)。县政府要建立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以及燃气公司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完善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违章占压整治工作方案、台账,逐个小区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确每个小区的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监管责任人,对每个违章占压点明确整治方案,确定责任人和监管人,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重点工作推进周报告、旬汇总、月总结、季考核、年交帐。
3.强化检查执法,立查立改(5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明确检查单位、细化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时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列出清单、明确要求、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得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政府分管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止营业、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4.加强督查抽查,严肃追责问责(5月1日-11月30日)。县领导组及相关部门将通过“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以及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信息报送(5月1日-11月30日)。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燃气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纳入企业安全投入。
各相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联络人,请于5月25日前报县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每月2日前将“一小结、一报表、两清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小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行动情况报表,20__年“两更新一整治”进度清单)报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结束后,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市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刻汲取“5.14”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紧扣“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全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8月5日)。各村(社区)、交管站要集中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行动,严厉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交警、公安开展道路执法,严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完结时间:5月31日,整改完结时间:7月31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全面梳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交管站迅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乡、村道路无死角、全覆盖。
排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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