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听到死的日子800字
初三以后,都没有再怎么触碰过摇滚了。偶然间看到自己以前写在草稿纸上的大片大片的英文歌词,心脏像是被谁用力地捏了一下,于是又翻出一首一首的摇滚,坐在地板上,用心地摇晃起脑袋。
听着那些近乎绝望的嘶吼和喊叫,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那些在学校里横冲直撞无法无天的日子,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地飞扬跋扈,在所有人面前张扬地笑。
写这些字的时候,那些强烈的金属杂音正通过耳机无所顾忌地传到我的大脑,神经几乎都要麻痹,我想这篇文章我终究是写不好的了。
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固执地喜欢摇滚乐,并没有精致的演奏和完美的唱腔,也没有动人的旋律。我没有某些人那么高雅,一门心思地热爱古典音乐,热爱严肃文学,做人有时候还是要俗气一点的好,免得那么不遭人待见,被冠上佯装高雅的帽子。
我想我喜欢的并不是摇滚乐,而是那些嘶吼声中传达出的对生活、对生命的热爱或者愤怒,那种潇洒的气质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营造出来的,真正能够驾驭摇滚的人一定洒脱,因为他们不羁于现状,他们渴望通过自己的音乐传达出自己的心情;真正能够驾驭摇滚乐的人一定有着丰富的阅历或是有着足够感人的故事,不然哪里会来那么多强烈的情感那么多纠缠的思绪。
不是每个所谓的玩摇滚的人就是真的在玩摇滚,那些把额前的头发染成蓝色满口脏话的人不叫玩摇滚,那叫不拽装拽。真正的摇滚乐人不在乎打扮成什么样,不在乎随时随刻每时每地向所有人说:诶诶,我是玩摇滚的。他们对摇滚的喜爱是放在内心深处的。就像是你最心爱的一个东西,你一定不愿意过多地在人们面前展示出来,即使愿意,这样过不了多久,也会对它厌倦的。所以说,摇滚人的爱都是深沉而内敛的。
舒淇在一部电影里说: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摇滚人一定是太爱自己的音乐的,因而忽略了身边的许多人许多事,但是他们仍然不后悔自己对摇滚的这份热爱。
耳朵里依旧是近乎绝望的嘶吼,心乱如麻,头痛欲裂,却还是舍不得取下耳机,或者调低那几乎可以将耳朵震聋的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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