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的快乐500字
我在家里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钱包每天都是鼓鼓的,只要它一漏气,我马上会向爸爸妈妈借打气筒给它冲满气,曾经有一次为了给钱包打气,我把自己心爱的钢笔变卖给了别人,要知道那支钢笔要五十多块,而我却卖了两块,真是太不合算了,爸爸知道后狠狠的骂了我一顿,不但把我的钱包上缴了,还冥思苦想,想出了一个对策……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爸爸点起了一只烟,拿出一张写满字的纸,高声宣读起来:“奉天承运,老大昭曰,经过总统和总理的严密讨论,宣布林小兵开始不准再向父母拿钱,如要拿钱,必自赚钱,如果双方没有反对意见,那么请林小兵在乙方画押签字,钦此。”说完递过来一张纸,甲方已经拥有了爸爸妈妈的签名,我也不能在做无畏的抵抗,我极不情愿地在乙方签了字。
第二天,我换上了酷酷的牛仔衣,穿上了帅帅的牛仔裤,活脱脱的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打工仔。我的打工生涯开始了。早饭洗碗由我干,我一边洗碗一边唱着改编的林氏《洗刷刷》“我左刷刷,右刷刷,我上刷刷,洗刷刷”,把碗洗得能当一面镜子。然后擦地板,擦桌子,唉,头上汗珠一滴一滴的落了下来,虽然是台风来临,但汗珠还是和背来了一个“亲密接触”。每次作多赚钱只有五毛钱,有时候为了这五毛钱,我累得筋疲力尽。现在我才感觉到赚钱的辛苦。
晚上,我把一下来赚得钱数了数,还不只五块钱。哎,挣钱难啊!不过虽然我累得腰酸背痛,但拿着这些自己赚得钱,我感到非常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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