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岁月1600字
我们是在新年钟声敲响时于鼎沸的人群中几张挤在一起的兴奋的脸,脸上蓬勃着少年的锋芒毕露。每个人不约而同地低下头辨读手机里千篇一律的祝福,仿佛我们笃信了这一秒之后的自己抖落了旧年的尘。无知无畏,信仰着明日的泅渡。
这样的年少,是不管城市的版图已经存在多少岁月的,它只和我一起活了不到十七年。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有时,我会陪一个学绘画的朋友同到她的画室。画室藏在小巷的狭窄角落里。碰上下雨的晚上,这里潮湿的石板路面反射出昏暗的灯光。我们小心地走着,从两旁屋内伸出的花在此时淹没于暗色之中的。四下阒寂,只闻得嘈杂的转换频道的声音。细密不绝的雨滴以这样频繁造访的形式使城市常年湿漉漉的,又湿漉漉地做了这段十几岁时光的注脚。朋友嘱咐自己回去时小心,便转身进入画室。在路上,某种饱满的情绪滋长飞快,从年轻的躯体里拔出。此刻这个在自己眼里不足十七岁的城市,朝气、阜盛,人群川流不息,车灯连成一条光带,忍不住想车里的人回到家中,有等待他们的人,为他们洗尘。这长长的车流算不算是期待爱意的汇聚。
爱是恩慈,爱是永无止息。
在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十六七岁抱有某种趋向性。时光流走迅疾,与教科书厚度的累加同时形成的一个词叫青春。塞缪尔给它以欣悦的赞美,我抓着它的尾巴东摇西摆。它不知何时起被定义成一个激烈的、盛放的、姣好但又危险重重的东西,使我揣着它似乎无处安放。它显得有些单薄、短暂,并且自负敏感。它被我填上高高低低的分数,我在这些分数面前骄傲过也沮丧过。我们因此相拥在一起笑过,也低下头互相安慰过。别过身去是一张张愈发安静隐忍的脸。如此起伏都被青春笼统概括。
身边不乏热衷于与自己讨论电影、书籍的朋友。她们推推眼镜问我:“你最近看了什么电影?你又读了什么书?”我始终相信几代青年人都拥有这般交流熟悉话题时的心灵碰撞。一群志同道合的人,青春总是要给一些空出来的时间镀上一层所谓文艺的、小资的东西。回过头来看是否觉得当初对某些作品的看法称得上肤浅也不影响当下的乐此不疲。在我喜欢的大师英格玛•伯格曼的电影作品《第七封印》里,那个叫安东尼斯•布莱克的骑士说:“当我们缺乏信仰的时候又如何守信呢?我们将会怎样?谁会去相信?”这是对上帝的拷问,但语气恳切又急不可耐,可否看成是生命中的不安,抑或是青春里的自问。郭珊说过:“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太年轻了,懂得书,懂得音乐,懂得电影,但是偏偏不懂得生活。这是个危险的征兆。令我想起龙山黑陶,硬如瓷,薄如纸,黑如漆,亮如镜,美得太单纯,太洗练,因不实用而不能流传。”她说得好,但我以为这些需要装点单薄的生活支架的电影、书籍、音乐还不能称之为“J瞳得”,若只是说“喜欢”又不甘心,尽管配不得这般浓烈也想说“爱”。向这些与自己同样年纪的孩子们表达自己的想法,在书籍中被某张唱片的封面设计创意吸引而摘抄下歌曲的名字,想着用蒙太奇的手法拍摄一部电影。它们成为不了自己的武装也要被装进行囊,让青春岁月多几分颜色,颜色里有爱。
查尔斯•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盲目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我们直上天堂,我们都在直下地狱。”字字句句仿佛在说我们这段年月。青春在六十年代是下乡知青与故城的挥别,在七十年代是卖冰葫芦糖的胡同里走过的卡其裤,在八十年代是被贴上过度关注标签的迅速早熟,在九十年代被信息爆炸过早波及,被丰厚的物质过多馈赠,它们并无本质的区别。少年还是以纤细敏感又傲然的姿态狷介直行。这些年月里的我们都是最狂妄又最朴素的梦想家,彼此心照不宣地将胸中细流汇成恣意汪洋,是年少的流火,是光辉岁月,是爱。
英国意识流小说家维吉尼亚•伍尔夫在给她的丈夫的遗书中写道:“记住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时光。”然后沉入苏塞克斯郡的河流中。我们不必沉入,只需让岁月之河在脚边奔腾,我们同周围的少年们牵起手,仰头凝望空中不停息的盛大烟火。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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