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救人 需赏法分明400字
近日,杭州余杭区3名男子的行为,引起众多争议,前一小时还是盗取他人钱财的小偷,后一小时有勇救落水女子。有的人认为他们“盗亦有道”,救人行为应为之将功抵过,但也有人坚持,救人值得表彰,盗窃也必须受到惩罚,针对这件事,我的观点是:偷钱,救人,要赏罚分明。
对将功抵过在三名男子身上根本不适用,盗窃是一回事,救人是一回事,两件事完全毫无关联、不客气的说:盗窃是犯罪,救人是道义,这是两个各管存在的不同事实,两者根本沾不上边,更别说什么“将功抵过”了。再者,如果允许将功抵过,则是逾越法律,挑战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更是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镜中花水中月。
在现代社会情境下,不少人会下意识的用道德来裁判法律,对于三名男子引起的争议就是如此,我们既强调依法治国,那就要保持理性的思维,当“功”成为“过”的“护身符”“漂白剂”时,我们岂不是在空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别用道德裁判法律,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分明,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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