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若莱之恋(三)700字
樊如冰以前后接到很多手写的信件,可现在却来越少,她也不喜欢那些看上去方便其实却没有一点“人情味”的铅字。
可这天,樊如冰接到杜轩的这封珍贵的手写信时,不夸张地说,就是欣喜若狂了。她不想在办公室里差开这封信,那样依然没有“人情味”她本来就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孩子。
回到家,樊如冰激动地坐下,用吹风机仔细地对着开口吹了好久,才将信完好无缺的打开。“樊如冰”这三个大字映入她的眼帘,不由的一声惊叹,这样的字别说自己,就是号称杂志社的“书法家”也得练个十年八年,于是赶紧拿出照相机,将这三个大字拍下来,作为自己的电脑桌面。当时樊如冰就在心底承诺:无论这篇文章写得怎么样,就凭这三个字的认真劲,也得把它登上去。
文章写得也不错,把樊如冰深深的吸引住了,虽然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孩子,但她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完美的作品。当机立断,把这篇散文拍成照片,直接登到了杂志上,樊如冰实在是不想让这迷人的文字变成毫无感情的铅字。
还给杜轩写了封回信,大意是问他怎么把字练的这么好的,还有就是为什么以前不能受到这样优秀的作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改天,我们见面吧!”杜轩每天都看看樊如冰工作的杂志社的杂志和自己的信箱,终于,他在杂志上看到了自己的文章,杜轩对樊如冰处理这篇文章的方法非常满意。每天,也看看自己的信箱,但每次都是徒劳,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谁愿意费半天的劲写手写的信呢?
今天,他照常脉脉信箱,却摸到了樊如冰的信,信封上有着一朵淡紫色的牵牛花,清新淡雅,杜轩很是喜欢。再看看那娟秀的字迹,更是赏心悦目,他当晚就写了封回信,大意是:好吧,我也想和你见面呢.星期天,下午六点,苦巧克力酒吧,不见不散!
也许你会说,当见了面之后,他们就会知道对方其实就住在自己的楼上,但是······
(末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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