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记萝卜和兔子的那些破事儿1100字
很久以前我就想写这样一篇东西,却总是无从下笔。也许现在提笔已经有些晚了,但我不想再拖延时间,推迟对从前的记录。因为我害怕我会在我自以为是的念念不忘中渐渐遗失它们。
我喜欢用“囡囡”来称呼兔子。她和囡囡这个名字给我的感觉一样,带着浓郁湿润的南方气息。虽然我只知道囡囡是方言里对小孩的叫法,不知道是属于南方还是北方,但我还是一厢情愿地把它划分到了南方的范畴里。
囡囡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秀气,纤细,伶俐。黄毛丫头。用手掌挤压脸蛋就很像兔子,这也是她绰号的由来。我是萝卜,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长得像萝卜啊。这只是我那叫起来响当当的名字带来的副作用。
我一直都不知道朋友之间是因为有相同的兴趣爱好才走到一起还是成为朋友以后才渐渐培养出相同的兴趣爱好。我和囡囡的共同爱好是布艺手作,但我已经不记得在她之前我有没有这样的爱好。不过我想我一直到现在都热爱手工肯定是受了她的影响。我知道一个人是由所有途经他生命的人雕琢而成的。你看,囡囡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还在甚至还如此明显,可是,可是我却已经快要找不到她了。
我那么多的习惯和小动作都来自于她。
我喜欢用0。5mm的黑色中性笔写字,因为她从来不用0。38mm。于是我也觉得,0。5mm的笔芯显得朴素有力,简单务实。
我看到心仪的东西仍然只会说“好可爱”而不是“好漂亮”,因为她的形容词只有两个——“可爱”和“怪怪的”。她是单纯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会两眼放光地感叹好可爱。“爱”明明是去声,却因为方言的口音而带了微微上扬的尾调,一如我们彼时漂浮着的明媚的心情。我知道她所说的话语里每一个“怪怪的”是什么意思,其真实含义是喜欢还是讨厌。可是我不知道,现在,在我们日渐疏远的现在,是不是还有除了我以外的别的人,不需要她多余的解释就能够心领神会?
曾经我在感到遗憾懊悔或是不好意思的时候会脱口而出的字,现在仍然用作疑问句末的语气词。好了咩?还在咩?……她现在的外号叫咩咩,就是因为她和我有着同样的习惯。兔子这个名字是遗落在我记忆中的一段时光,蒙了尘。
我总是喜欢撅起嘴吹额前的留海,因为这是她的习惯。她额际的几缕头发稍短,没办法拢到脑袋后面和别的头发扎成一束,便随意搭在额头上,有事无事就吹两下。腮帮子鼓了鼓,头发就被气流托起来。我剪了短发以后就将她的这个习惯沿袭下来。仿佛这样,就可以证明我们曾经的联系,就不会被时间抹去友谊存在的痕迹。
你看你看,我身上被她雕琢的痕迹还如此明显。可是,时间是一条不回头的河流,浩浩荡荡朝着既定的方向奔涌。我们分隔两岸,相顾无言。然而我相信,友谊并不是沙滩上的脚印,一经海水冲刷便消失无踪,了无痕迹;而是沉淀在洪流之中的沙砾,旷日经年,日益厚重。
这,是你我心中不可磨灭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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