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读后感600字
在预习《尊严》时,我被主人公哈默坚持维护自己的尊严所感动。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哈默和一些人逃难的人来到了南加州沃逊小镇。善良的沃尔逊人都来做饭款待他们,大家已经饿了很久,看见食物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只有哈默不是这样,当镇长杰克逊大叔给他饭时,他却不吃,坚持帮别人干完活后才吃他们的食物。最后镇长杰克逊大叔把哈默留下来帮他打理庄园,并且在两年后把女儿许配给了哈默。20年后哈默成为了石油大王。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有些疑问:为什么哈默有尊严,就能成为亿万富翁呢?这让我想起了我读的另一个故事。
马长辉是一个双腿残疾的农村青年,他从农村到市里闯世界。他只有一双粗糙有力的手和修鞋技术,开始他的修鞋生意很不好,还不能填饱肚子。他想起了乞讨,可是当他乞讨时,他好像从施舍人的眼光里看到了什么,他立刻放弃了乞讨。
为了使修鞋的生意好起来,他开始学说评书,在没有活时就为大家免费说评书,渐渐的生意好了,他不但能吃饱饭,还挣了一些钱。如今他不但开起了连锁店,还帮助其他人开了小店铺呢!他成为了“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在“实话实说”节目里,主持人问他当初为什么放弃了乞讨,而迎来了现在的成功?马长辉说:“我不能拿自尊换钱!”
这两个故事让我彻底明白了:无论我们处在多么穷苦的境界中,都不要拿自尊换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靠劳动和智慧来获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拥有自尊,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就算迫不得已一时放弃了自尊,但我们永远都不能失去自我,更不能自弃!所以,我也要像他们一样自尊、自爱、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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