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噩梦生活700字
我承认我很令人讨厌。但是。我有尊严。
在7岁那年,我曾经在深圳生活,爸爸妈妈在街角卖早餐。我经常去帮忙。时不时拿个5毛钱去买冰棒。那是一件冤枉的事降临我身上。证明我不应该活在这个可怕而又恶毒的世界。
我的二十元钱不见了妈妈似乎很疯了。为了那二十元彻底疯了。
是不是你,你这个千不该万不该生的傻子女儿。你说你为什么要偷我钱?
我??所有人都有藐视的眼神看我。我…我…我没有。我天大的冤枉呀。
所有人的矛头都指向我。我超级无辜的被冤枉了。
第二天早上。我睡得混混沌沌的我不敢早起来。我不想看见我妈妈那个眼神杀死我。假如我早起来的话。不用想,妈妈一定会说:那么早就起来偷我钱啦?还有那二十给我交出来。
早上起来后莫名的哭了起来。哭完了。早就已经是中午了。
中午的午餐特别好吃。我看着他们吃的津津有味,我想吃饭。便拿了碗,妈妈走了赶来。
强过我手中的碗,狠狠的扔在地下。我给狗吃我都不给你吃。妈妈拿起棍子把我赶到门口。狠狠的把门给关上。你给我滚。要想回来。就给我把20元拿出来。 我肚子饿的直打鼓。我没有办法我在街道的路上捡东西吃。我一边吃一边哭。来往的人一个一个都以为我是乞丐,给拉我东西吃。
我光着脚四处跑,我害怕回不了家。四处捡垃圾。我看见在了一个易拉罐,我马上去捡。没有想到连狗都欺负我。我想去捡那个易拉罐。但是狗一直不肯让我往前。我被狗吓得跑了回家。
我突然感受到我的脚有莫名的痛感。一看才知道,一路上我的血染红了了路。一个个可怕而又鲜红的血脚印。我忍着痛,回家敲门,妈妈一直不肯开门。我在门口可哭了。狠狠的哭了起来。爸爸这时候买菜回来。看着我。脸上没有一点担心。我并没有去医院,只是爸爸叫我去洗干净脚。叫我不要装模作样。我恨不得一头撞到墙上。死了算啦。
天空染黑了一切。晚上了。我躺在床上。就像一头死尸。我的二十元找到了。
听到这句话我莫名的笑了。笑中还有一串串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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