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半1000字
喜欢读书,不是因为自己天生的喜欢,而是小的时候被好多的故事熏陶的,长大了,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从《安徒生童话》到《白牙》,一本本书,都在改变我的生活,改变我的人生观,我喜欢书,因为它带给我的是另一个世界。
一年级时,我拿着姐姐的书,看到一句“Good morning!”当时的我不懂,不懂这个是什么意思,我认为这一串的英文单词很难很难,当时小小的我,不会想到探索,不会去寻找答案,只是那样静静长大。长大了,学了英语,才知道这一句话是如此的简单,开始嘲笑自己的无知,呵呵,真好玩!
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哑舍》,开始为小说中的人物哭泣,欢笑,那是我对书的认知,喜欢书的一个转折点,从童话故事到历史性的小说,我发现,世界是那么神奇广大,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那么可贵。
六年级的时候,在潘老师的引导下,我读了好多书,《丁丁当当系列》让我哭的稀里哗啦,《白牙》让我对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有别样的见解,《树叶兄弟》让我对待人与事的方法有了慎重的思考。书将我从一个爱攀比,爱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对人生,对生活,对未来有着自己的见解的小女孩,我渐渐有了梦想,渐渐有了奋斗的目标。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有了一本自己的积累本。
六年级的毕业考,我考得不差,满怀信心的想考上市里的初中,但是,那一年却采取了抽签的制度,我像是从天上跌到了地下,一时失去了目标,对!跟自己预感的一样,我没被抽上,而是到了我们乡的一所中学,妈妈想要拿钱给我买上,我拒绝,很拒绝,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我学会了努力,学会了坚强。
初中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美好,但是那是我成长的一站,初中,曾憧憬着在这里完成自己实现梦想的第一站,但是,很不幸,我学的并不好,我开始对自己失去信心,那时,也是书给了我力量,我天真的剪了短发,我傻傻的举起了手掌,我就那样负责任的不去吃饭,初中真的改变了我很多,我开始变得大方,努力,不甘示弱,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没有什么不可能。
就那样,我慢慢成长,知晓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快乐,难过,哭泣,明白了成长的味道,初一那一年,我放下了自己喜爱的书,放下了自己的积累本,曾经立志坚持的我,终究还是妥协了,我尝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失败的味道,我曾一度失去目标,也曾想过要放弃,当眼泪从眼角流下,黑夜里偷偷抹眼泪的那只手,终究拿起了笔,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我将自己所有的悲愤,不解,快乐都集中于笔尖,是它,它,它陪我走过了那心酸年月,呵呵,今天的我,不会轻言放弃,我会对自己说: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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