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冬.10月.无聊1600字
又是新的一天了,我的生命有少了一天,昨天从我的身体里吧了出去,有种骨肉分离的痛。
我拉开窗帘,让少的可怜的光线撒进屋内,感叹一下雪的经久不息,打开MP4,插上骑士音响,开始放我喜欢的歌。
胡歌的歌我很喜欢,当然除了他的快歌,他的声音只适合唱抒情,慢中带快与坚强,梦幻中带梦想和希望。但是,他好像没有一首歌会像罗志祥的撕心裂肺。
听歌,是我最爱的一种消遣活动,不过要听就听的话就只听两种极端的音乐:一种是缓慢的R&B,一种是很快的RAP,我姐听我放的音乐,先是皱着眉头听,在皱着眉头想,然后很郑重的跟我说-你有精神分裂症。
我说才不是,这样只是比较刺激。
我没有撒谎,不信你自己去听听看,一下子从天堂掉下地狱,一下子从地狱升上天堂,不把人弄得心脏病才怪,特别是听摇滚。
小露说听我MP4的歌还不如去看鬼片,那样干脆又利落。我真的很奇怪。难道我喜欢的东西会让人有那种可怕而又极端的想法吗?
无聊时我喜欢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把音乐开得震天响,天花板上的灰尘有时会被震下来,夹杂着阳光,纷纷扬扬,随一点的风儿改变方向,最后落在地上散发着陈旧的光辉。我妈老因此骂我,叫我搞卫生,顺便将邻居的不良反应告诉我,我默默的听着,然后忘得一干二净。
听歌以外我爱写东西,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写完。
散文一类的我写的他多,但也都不好,毕竟写散文是的我是放松的,且可以乱写,骂当今社会黑暗的有,说世界的人审美观大有问题的有,写身边的人与事的有,反正是当今有什么,我就写什么。有时候手痒痒,就在本子上画个大人头,再署名本.拉登或胡锦涛,乐不可支一会,又开始想接下来写什么。
小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不过除了郭敬明的以外,我顶多看两遍。小四的很多文章都看不腻,回味无穷。他的文风是我喜欢的那种,先平静后疯狂。这点写出了人性。
晚上没事干,就骑车出去逛街了。
我被妈威逼利诱穿上了笨重的大棉袄,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歪扭着前进时猛然发现-这样真得不冷啊。
我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没好好听话,穿上两件衬衫就上街,冻得直哆嗦。
但这种温暖会让人麻木。
我不喜欢麻木,因为它会彻底毁了世界,所以一直向往着刺激的生活,如像小说般遇见一个女的,七拐八拐知道了她的名字,在经过许多曲折离奇的故事的最后圆满结局。过程是很让我向往的了,因为我会和那女的在一次次争吵一次次和好中培养出所谓的感情,这种感情最好叫爱情,然后我们牵着手一蹦一跳的 地上街,我娇她惯她笑她宠她喜欢她,在她冷时买一杯热腾腾的奶茶给她喝,就靠在路边扶手旁边喝边笑,但又不说话,都沉浸在着甜蜜而幸福的时刻。我的奢求到这就结束了,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会是真正的传奇,因为每个人都想自己的生活是传奇,于是传奇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与结束,之后每个人就会哀叹自己没把握好自己的过去,没把握好自己的传奇。
啊,我好像一个人上街就会胡思乱想呢。
砰!我的自行车好像发生了一些状况,前轮在下陷,还没等我做出反应,自己就和车子一起翻倒在地。
迅速往旁边倒去的瞬间,我看到自己的脚与车轮都卡在一个没盖盖子的井里,脚一扭便失去了知觉,惊慌中,头又硬生生地嗑到了地面,眼前一黑,全身战栗了一下,就什么也想不到了。许多人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模糊,像一颗颗星星,闪亮冰冷无动于衷。
恢复了一点后,胃里翻江倒海,一些店内的摇滚充斥着我的耳朵,十分难受。为什么别人明明都看到了,却没一个站出来帮忙?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就变得有力气了,既然他们不帮忙,那我就自己帮自己。我突然意识到,很多事情都是只能靠自己的。一点点的,我爬了起来。
这时,有人走了过来,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奇怪的清香,他扶我起来,那只手没什么力气,好像是个女生。
她推开了自行车,问我会不会整么样.
我说谢谢,我很好,就是有点疼。
她说,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她这意思里有十足的藐视,这里就是医院门口。
她好像才反应过来,呵呵笑着说对不起对不起,伤到了你那微小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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