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的演变500字
笔的演变
我手中有一支自动铅笔,它可漂亮了。它又高又瘦,穿一件银白的“礼服”,“礼服”上有一段文字。它头戴一顶又高又直的紫色“礼帽”。一只又细又长的“大手”叉着腰,十分精神。这支自动铅笔用起来很方便,你只要打开“礼帽”向笔杆里投进一根0.5毫米的铅笔芯,再把“礼帽”戴上,轻轻一按,细细的铅笔芯就露出来了。在我所有的笔中,我最喜欢它了。
不过在喜欢之余,我还是发现了它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当你用力写时,铅笔芯会断;但当你轻轻写时,字迹又会看不清。
在21世纪,我——李铭祺已经成为了一位有名的科学家,我发明了一种神奇的钢笔这一支笔的用途很广,如果写错了字,用小帽子上的小圆圈就可以擦掉;笔的体内还有一个小小的空调,夏天的时候手握笔时间长了,手会出许多的汉,冬天的时候虽然可以戴手套,却怎么也握不稳。如果用我做的笔,夏天会很凉快,冬天当然也不会冻手了;如果笔不会显了,把它放在太阳底下5——15分钟就ok了!放心,绝对环保噢!如果你嫌笔太短的话,打前面的笔向前一拉,就变长了。
怎么样?我发明的钢笔用途很广吧?虽然我现在还不是科学家,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学习,长大一定可以成为科学家,发明这种神奇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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