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山居岁月》,在这本书中,主要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份时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去寻找祖父曾经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需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下去。
一路上,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葛博礼农场。在森林里,是那只叫惊风的幼小猎鹰和浣熊杰西、“气压计”五十雀、黄鼠狼男爵等众多的动物一起陪他度过了那些远离人群的山居岁月。在这些日子当中,山姆学会了许多东西:用猎物的皮毛来做大衣,用猎物的肉做成好吃的食物,用火种生火取暖等等事物。同时,山姆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邦杜,邦杜告诉山姆,他是一名教师,虽然邦杜时常要回城里上课,但是,邦杜一有时间,就马上上山,看望山姆,和山姆一起娱乐……
我看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山姆不怕苦,不怕累,十分勤劳,他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在一片大森林中。而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都依靠父母,自己都不会干,养成了非常强的惰性。
今后,我们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一个勤奋、善良、勇敢、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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