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600字
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好的心灵之旅。《汤姆叔叔的小屋》就给我带来了一次惊险旅程。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家——斯托夫人,她用精妙绝伦的语句描写了汤姆叔叔、乔治少爷、伊丽莎等一些人的故事。
书中的人非常鄙视黑人,并且说 :“黑人,一辈子只能做奴隶。”我不赞同这个观点,黑人他至少也是人,都有血有肉,有恶有善。其中,汤姆叔叔就是一个忠心诚实的人。一天晚上,伊丽莎得知自己的儿子哈利和汤姆叔叔要被主人谢尔贝卖给黑奴贩子海利的时候,夜里连忙逃出去通知汤姆叔叔,让他赶紧走。
可汤姆叔叔却说:“不,我不走,你走吧,这是你的义务!我要你留下是不尽认清的。可我不能走,我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向信任我,我绝不能让他失望。这事情不能怪老爷。”乔治也不错,他非常聪明,生性灵巧,被公认为全厂工人中的一把好手,而且都是自学成才,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发明了一部洗涤机,给厂里带来了不小的帮助。其中最令人敬佩的是伊丽莎,她虽然是一位女子,但人长得漂亮,对自己的孩子也非常关爱。
她为了孩子,放弃了自己悠闲自在的生活,放弃了高工资的职业,放弃了对自己深爱的丈夫,连夜抱着孩子赶路,一直要走到加拿大他们才获得一些安全,伊丽莎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哦,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汤姆这个忠诚的人,最后还是难逃死劫。我真为他感到不幸和不公。想到以前我的自私自利,真是太惭愧了。这本书就像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把蒙昧中的我解脱了出来,让我在知识的殿堂里尽情的汲取营养来滋补自己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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