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佩服900字
佩服与崇拜,只隔着一层盲目。 --题记。 茶余饭后,喜欢捧着茅盾的散文集,细细咀嚼文章的意韵。有一篇名为《佩服与崇拜》的散文,作者自诩为是“废话”呵。“只有佩服,没有崇拜;因为崇拜的心理,易使行为入于盲从。”--文笔锋利,逻辑性严密的文字,读来真有一种针针见血的气魄蛤!
在读这篇文章以前,我曾经就有过一个思维上的误区,认为崇拜的是真理,崇拜也理所当然属于褒义词。错了罢,崇拜,在作者看来,却是盲从。从众心理使得行为愚蠢,使得思想扭曲。我时常见很多同学追星,“支持陈翔,香橙挺你!”、“武艺武艺”般狂热地呐喊,伴着阵阵有理有据的“腼腆”、“支持原创”之类的口号大出。我喜欢看动画片,可是对于这一类选秀活动不感冒!
流行文化,便是这个时期大众心理的需求、经济、容貌的综合体现吧。上阵子的“胡椒粉”之热被“书模”之势所取替,现又被这一些电视台的五花八门的选秀活动所排挤。也许吧,载歌载舞的狂热的盛世了,歌唱成为人们的流行消遣方式。可是这能否和中小学生搭上关系?答案当然是No!到底从追捧之中获得人生体验,还是从中学到了被追随者的优点?我猜想,做到如此的人,恐怕少之又少吧?难道就是因为他长得帅气就把他侍奉为“偶像”?因为他在舞台上流下过泪水就称之为“努力过的热血男儿”?还是因为他的歌曲纯属“原创”,像先前轶可的跑调之音竟被认为是“绵羊音”,盲目吶、、、
明星背后的确洒过汗水,可是在舞台上展示的永远是他们最骄傲的一面,难道就能因为他们的完美而盲从地去追求?有没有想过,用我们旺盛的精力、时间、财力,通通抛给了演唱会,选秀节目,值得吗?那些电视台只不过是借此来提高收视率,而当这个选秀节目真正(不,永远没有“真正”一词)落下帷幕之时,剩下的,又有什么好回味呢?选秀活动永远是一个荒唐的闹剧,没有真正的胜负,没有真正的赢者与败者的!
现在的我们应得醒醒了,应得把脑子里的崇拜二字彻彻底底地抹去--不带半点遗憾地抹去!只可佩服,佩服真理,而不是佩服人。真理永远不会改变,只是因为人的发扬作用而显得更加美好!
写了这么多,像是白白糟蹋了空间里的信纸,也罢,就此收住吧!
崇拜·佩服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