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英文不共戴天1000字
已经不记得我从何时起对英语产生的厌恶了,就像是从遗传基因里散发出的痛恨。又或者我在前世的世界里面,就痛恨着这个语言,以及教授我这门语言的老师。
小学时的英文老师是个像阿凡提一样的年轻女人,蛋黄色的短发,眼球突出的高度近视眼随便眨眨眼睛就想要掉下来一般。她讨厌我才学习英文不到一个学期就掉落到六、七十分的成绩,同时也讨厌被罚抄默写却将本子丢掉的我。说实话我对它的厌恶,远比不上对她的厌恶。我时常的故意听写不及格,将会的单词空掉,把不会的单词写上拼音,然后看她咬牙切齿的咬碎她未婚夫给她的1克拉的玻璃钻戒,或者在学校大厅踩碎她“昂贵的”地摊货高跟鞋。她教我们英文,直到我们小学毕业。我不得不说,老师,并不是我对您有偏见,您可以从毕业的学生只不和您拥抱的行为中看出,您的教学方法,真的很失败。
我成功的升初中,在一个很好的学校中度过三年。高一的英语老师是一位老太太,胖胖的,幽默又耐心。不过很抱歉,小学什么都没学的我每晚都要您留下我重新默写。现在想想其实那时我还是想学好的,不然的活我才不会留堂到晚上七点,至少我是这么想的,虽然我的成绩还是将老师气得不轻。后来到了高二嘛,我就放弃了,那是一个。。。恩。。。十分令人讨厌的老师,像这让人讨厌的英语一样,她的虚伪毒舌多嘴和小人气息让人恶心。她曾向我们的班主任打小报告,原因是我们在体育课时大吵大闹,结果是她占用我们一堂晚自习让我们默写,还将我们留堂到她下班带着被她溺爱到不行的女儿走出办公室。我的英文从这时起,就再也没有及格过了。哦,说到这位老师的话,我不得不提到一个事情,我也一直引以为豪的事情。记得是在某次公开课上,她请同学们起来背诵课文,而我也在前一天将全文背过了。轮到我们这个组,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到我了!“好的下一组。”她跳过了我。我才不服气,噌的站起来,在教育局某官员的面前将课文全部背了出来。“我背过了凭什么不让我背?!”就是这样,我被全年级的人知道了。他们管我叫大姐,在走廊上见了我还玩笑的点头哈腰。而老师则被我气得脸歪。
现在,我已经升到了高中。英文的成绩更是在老师的责备与家长的催促下节节降低。我不在乎,或者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乎。就像一个中国籍美国人说的那样“英语太他娘的难学了 。”它影响了我的心情,它影响了我的世界,它影响了我的思维,不共戴天,我对它的痛恨与厌恶,我有自信超越奥巴马对本拉登的痛恨,超越中国对分裂的痛恨,超过中国对日本的痛恨。深恶痛疾,扒皮抽筋的冲动,我总是怨念的怒视那卷曲着的蠕虫字母,龌龊的文化中产生的文字。Shit! Fuck you!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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