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激情》读后感1100字
第一次看到我同学发了这么长的文章。读完之后回味余久……
在大学的校园里,我是属于不合群的那类人。不喜欢跟人闹哄哄的操机,不喜欢跟
人半夜三更跑出去喝酒。喜欢泡在图书馆翻翻杂志背背书,玩玩游戏上上网。在班上,我是属于那种低调类型的人。很少大声喧哗跟人打闹,按时上下课认真听课认真记笔记认真地看书,甚至无比认真地写每一份实验报告而总被人鄙视。我不是班干部,我没有像很多同学那样为班级做过什么荣耀的事,出过很烂的班刊,写过很多很八卦的东西。
大学3年转眼过去了,沉淀下来的是些什么东西呢?大一,我奔波辗转于形形色色的社
团流连于各式各样的讲座自娱自乐;大二,我疯狂的用功读书到期末看着成绩单笑逐颜开;大三,我辞掉了零零碎碎的编辑工作,开始经营起“网络”和“现实”水****融的生活。我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我的生活过得没有激情,却也没有什么遗憾,相反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小快乐。这就够了。人不来就不需要太复杂,活着开心,让身边的人也跟着开心,这样不挺好?
前几天去看了学弟们的团日活中展示,真是不枉此行啊!原本是去看看有没有我们的记者在场顺便探个脑袋。结果看到那么旺的人气,就忍不住挤在零二一班的人堆给他们呐喊助威。看着她们那个亢奋劲啊,让我想起了去年的此时此刻,也是在这个熟悉的教室,我们声嘶力竭的欢呼着……
就像不死鸟说的,每次听到有人引用《枫林道》的台词,不光是我,班上的很多人都会暗暗的贼笑半天。因为我们01(1)班,曾经在12.9创造了一个奇迹。忘不了当初的群策群力,忘不了windef和7·11辛勤的赶做flash忘不了十余口人窝在我们寝室配音,忘不了不死鸟,kylin整整录了一个晚上的片尾曲,忘不了12.9那晚的星光夺目。
那份燃烧的激情是从来都不曾拥有过的。就像02(1)班那晚的狂呼,我看到了,听到
了,感受到了,确切地说,是重温到了。看完展示,回来的路上跟毛毛虫说,我们都老了。才过了一年,我们居然都说自己老了。呵呵。看到02的ddmm的那份激情,扪心自问一句,这样的激情我们还有么?不敢回答。
大学生活的精彩就精彩在一些人不是所有人,所以我笑着说我平时不喝酒就是为了毕业那天痛快地醉一场,以前大概是为了班级,现在呢?为了谁?
毛毛虫在大作中提到:
我进大学的时候,听很多人说,进了大学,人跟人的关系就变得功利了,同学之间不再那么单纯,你很难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
我一直用“玄”这个词来解释大学同学之间的关系。所以大学的同学关系远远不及高中同学,这是我的感觉。我最好的朋友不在班上。我怀念在编辑部认识的一些哥们。
在我最需要安慰和帮助的时候,是他们第一时间出现在我的身边;在我最最开心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他们;在我最最低落的时候,我庆幸还有人在默默地关心着我,我想到的还是他们。
每一个人梦里都会有画面也只有自己心里才能看得见庆幸的是,论坛上有很多我的同学,很多朋友,甚至好朋友。你们同样是我大学里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拥有你们,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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