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为话题700字
都说山沟沟里出来的孩子肯吃苦,看看那路就知晓了。最宽不过半米的路,路的两边都是杂草,最野山枣树尤多。那野山枣树有刺,一不小心就是一道血痕。路边不是平坦的,他要将这座山,那座山,都连在一块。你可以看到黄土高坡上印出来的条条连续不断。
小时候,爷爷带我去那山上去。那路,那人。
我清晰的记得那路边的悬崖,满是乱石,路旁的野枣树结果了。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透亮。就如同那种血红,一粒粒用鲜血团成的小肉丸。
那路很陡,正值深夏。太阳晒得地面滚烫。打颗蛋上去定会煎熟。脱掉鞋子,脚丫在肆无忌惮的与路面接吻,我似能听到他的喘息,那种从脚心一直到脚背散发到全身各处。感觉整个人多了那样一种力量。
路是通到山庙里去的。庙边有口井,还有些泥印子。这大概是挑水人留下的吧。乡下人吃水是挑来的。在自来水还不普及到村落里的时候,竹扁担,左右各一桶。走在这小路上,嚎几嗓子。才不管他走调不走调,高兴就好啊。
爷爷说这路啊,祖祖辈辈都在走。滴下的汗,洒下的泪,都在这片土地上。路上偶尔有几个蚂蚁洞,小米粒大点的洞,蚂蚁们进进出出,忙的不亦乐乎。可不痛哉!路边的野枣丛里不时会窜过几个野兔子。那兔子可机灵哩,蹦哒的可不快了。
从这个村到那个村,从这块地到那块地。这路四通八达,可谓跳跳小路通高原啊。
路是人走出来的,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一脚一脚,走出来的是路,踏出来的是风景。
外地来的客人,在这小路上走着,有的竟会恐高。都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城里人的皮鞋,乡下人的纳布鞋。走着相同的路,踏着不同的风景。
如今行走穿梭在这车水马龙间。宽阔的大道同样四通八达,却没有那种质朴的悠然。置身于都市的灯红酒绿,心早已飘回乡下的繁星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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