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1300字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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