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剑客》500字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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