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觉1300字
一直都认为我挚爱写作与文字,其实并不如此。我只是迷恋阅读而已。然后将其转化成自己的形式欣赏,默然欢喜或黯然心伤。我不奢望它能带给我多大的精神支柱,就用来填充那些闲碎却空洞的时间便好。
而至于书,它便是这一切胡思乱想的源头。
我讨厌强迫性的阅读。我更讨厌强迫自己去看那些大块头的在我读来陈善可乏的被誉为“名著”的东西。比起那些,我情愿任凭自己的嗅觉去触碰小清新的文体。我常常将所谓的文学辅料当做正餐而大快朵颐,并乐此不疲的流连其中,甚至忘返。
每次开学去书店,无非买些老师推荐的必备辅导教材,却时常在语文专柜里发现那些作文书。冠冕堂皇的名号,总让我错愕。记得语文老师讲过,想学好语文,不需要太多的习题和教参,书读的多了,自然就不会差了。我很用心的记下它,是学好语文的方法还是这小小私心——在如饥似渴的时候用这个理由来搪塞家长“去学习”的催促。
我和所有孩子一样崇拜童话。我疯狂的追逐过杨红樱、郑渊洁,用一个个或温暖或安然或异想天开或莫名其妙或渴望着对幸福的信仰或蹒跚于弥漫着的世俗尘埃之间的故事,来抚慰自己略带褶皱的梦魇。我从什么时候捧起了它们又是在什么时候遗失了它们,我为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忘记是谁说过了,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于是我便去看那些拥有复杂情绪的名著。说实话我并不有多崇尚法国,那些个的浪漫与奢华;但我倾服雨果。或许只是因为那一封信罢。那是何等的勇气和正义才促使了它的诞生!他或许真的苦苦挣扎于悲惨世界,那个孤独终老的冉阿让以及悲剧性的卡西莫多——我总会莫名其妙的联想到他。尽管雨果是浪漫的,他对妻子的一见钟情和五十年的情书。小仲马亦如此。我是爱看悲剧的,《茶花女》。那其实是个贞洁而善良的女子。只是那个时代的人不肯、也不会原谅一个改过自新的妓女,只因为她曾经纸醉金迷,哪怕那时她只是行尸走肉。复活与重生的列夫托尔斯泰;那太深奥,我只是一见钟情于那瞬间震撼的书名。抱歉,我挑名著只忠实于我的第一感觉。而至于莎士比亚,那是个天才,或是疯子。读了他的书,我真的有种很想学好英语的冲动——如果可以那样激情澎湃的阅读、朗诵或是阐述一个个如此生动、被赋予生命、同舞台剧幕一样华丽的字母,该是对一个身来便孤单的灵魂来说何等的享受——人身来便是孤独的。
而读书人更胜。
我想我或许理解不了他们成为名著的原由,也许只是因为那个时代带给他们太多的对光明与未来的憧憬,而现实与理想的鸿沟更应此而无限制的凸显了腐败的糜烂与与生俱来的悲剧的注定。“上帝是公平的”,这句话用来代表什么?在那么些个年代,封建制度的压迫,怎容得下这么一句“丧尽天良”的疯话呢?
日本人总是说不要再去回望历史,因为他们曾经是何等耻辱。在欧洲文艺复兴的那个年代,渴望改变的人经历的不仅仅是浴火重生,还有蜕茧为蝶的疼痛。这个暑假我看了太多那个悲惨时代里的书,老爸说,多看点名著好。我也这么觉得。
中国的炎黄子孙们总爱回顾历史,5000年间的风雨荣辱,苍衰兴变,曾经我们如何繁荣,如何盛大,如何太平天年。在改革开放的那个岁月,憧憬光辉的在如今被誉为名家大师的人们,也因为爱与自由,放弃了多少本可以得到所谓的爱与自由的机会。人们是愚昧而迟钝的,需要以笔为戈的利器来撕裂混沌的阴霾——久违的觉醒。我看过了那么多那个白衣飘飘的岁月里的书,流浪与放逐,烽火与延年,胸怀与抱负,人性与湮灭,默然欢喜与黯然心伤。爱与自由。它们也是名著啊。每一段都贴上了过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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