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谈消费利与弊800字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这个日子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生活中有很多伪劣产品,坑害了不少人,如有的小餐馆用“地沟油”,羊汤馆用“羊汤精”,养猪的有的喂“瘦肉精”等等,真是“比比皆是”,令人发指。
3月15日这天,在金鼎商厦举行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教市民分辨真假商品,如:真品洗发水用手摇晃,听不到里面的液体晃动声,但假货却能听得到。还有些商品是利用人们熟悉品牌的商品,造假。
活动现场,一位姓沙的阿姨说,不久前,她和女儿在一家健身中心办了两张卡,一张卡的面值是880元,另一张面值是200元。当时中心承诺什么时候来都行。她在这家健身中心活动过两次,但是适应不了健身器材,加上要照顾老人,没有时间去健身中心锻炼。于是沙阿姨想退卡,多次找健身中心的老板协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有一位姓赵的阿姨说,她在剧院附近的一家化妆品店花50多元买了一瓶玉兰油增白霜。买回家后,她发现增白霜的包装上印的全是英文字母,她一个字都不认识。除此之外,产品没有任何说明书。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赵阿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某些人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知道了真假商品的特点,以后就不会再上当了。
当然也有高兴的事,2007年元旦我们家在苏宁电器买了几台空调,前几天,客厅内的一台空调发生了点故障,我爸就按保修卡上的电话打通了“美的”空调的客服电话,厂家维修服务做得还真到位,按承诺时间维修人员准时上门给我们及时进行了保修,过后具体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及厂家的工作人员,又专门打电话进行了回访,真的让我们感到满意!
让我们大家都多学习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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