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早恋”600字
我也曾“不懂事”过,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时候的我,把他当成是神一般,不可亵渎。对他,我不曾说过爱,也许这个字一说出口,就代表着一种承诺;也许是这个字太沉重了,让我说不出口。我只会告诉自己,我很喜欢他!其实,我并不懂是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或是把他当哥哥般对待?
其实,现在的我们又有多少人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也许你们所谓的早恋,只是两个不同血缘的男女之间的兄妹之情,而你们却误解了,而不懂事的我们也就这么错下去,以为那就是爱了。。。。。
我不敢说得太绝对,如果你们家长没有如此刻意去阻止某些东西,是不是就不会引起我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孩的好奇心,是不是就可以让一些人不用背上早恋的罪名,是不是就会多出几对兄妹,而不是“情人”?
老师不是常教我们要用多种角度去看待一件事物吗?为什么遇到这种事时,你们就一昧的认为---那就是早恋了!你们认为所谓的早恋会葬送我们的前程!可是。你们可曾站在我们的角度,想过:我们真的是早恋吗?为什么你们就不会想说我们是在互帮互助?只是因为走得亲近一点,比别人多讲几句话,多几个关心对方的眼神,就将我们定罪了!也许,你们的武断才是真正会葬送我们前程的东西。。。。。
也许我们的“早恋”真的就只是欣赏一个优秀的人才,把某个人当作自己的偶像崇拜着,其实那真的没有什么,谁没有青春期,谁不曾迷茫过。。。。。
其实,任何一份感情都没有错,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懂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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