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玩记900字
自打上了六年级以后啊,本人就“不得安宁”了,整天都面对作业,作业都堆成小山了。特别是电脑,平时一个星期只能“碰”一两下,现在老爸老妈经过郑重讨论,得出一个“不成文铁”的“家庭法”,里面明确表示,本来一个星期玩电脑不可超过一次(剥夺我上查字典作文网的权利啊),但现在看在本人强力反对,而且本人学习成绩特别好的条件下,同意本人每天做完作业即可玩电脑60。33分钟。本人兴奋曰:“还是老爸老妈好剑(有得上查字典作文网什么都好!)”
某天,记得好像是星期六。下午。本人早就对那些摊在本人桌子之上的一大堆的厚厚的作业感到无比厌烦,虽然整天对着这些东东。躺在床上的本人异想天开:“要是能趁老爸老妈不在,痛痛快快快快乐乐的玩一把,岂不是更爽?!”想着想着本人就动心了,虽然这是“犯法”(家庭法)的,但本人还是忍不住试一试。或许老天爷猜透了本人的心,在本人有这个心思之后一分钟内,爸妈就出去办事去了。一听到铁门“咔嗒”一声响,本人立刻从床上一跃而起,旋转360度后落床(幸亏床上有垫子……)!然后本人以180公里/秒的速度扑向电脑,打开电源,让后挂好本人qq,上了查字典作文网,打开游戏,开始玩游戏了。
正当本人在游戏的海洋遨游得正起劲时,忽然本人听见一个很恐怖的声音(我一直这么认为)--钥匙开门的声音!本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亲爱”的老爸回来了!本人马上退出游戏,打开IE浏览器,以最快的速度把里面的历史记录一删而空!糟了,老爸进门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本人把脚一抬,“吧嗒”一声关掉电源,把头伏在早就伪装成的“作业现场”,抓起笔作出做作业的样子。老爸进房间来了,问本人:“你在我不在的时候玩电脑没有?”本人连忙回答:“没有啊,我一只在做作业。看,你不在的时候,我都做了这么多呢!”本人捧起一堆作业(其实那是我之前赶做好的)。老爸看后就出去睡觉了(幸好他没摸显示器,要不露馅了!)。老爸前脚一抬,本人就拿起本《创新作文》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本人忽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证明本人想法正确:老爸正站在房间门口,对着我嘻嘻嘻地冷笑!本人只好拿起字帖,乖乖的抄了三张纸……忘了告诉你,做作业期间看书也算“犯法”。还有,前面本人提到的“家庭法”有一条:如有违法,抄字帖3张!
唉……早知道不在那时看书了,要知道,抄三张字帖的滋味可不好受……不信?你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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