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7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就是在蟋蟀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如果换成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进城出名,好不容易人气盛旺,红得发紫,突然之间,让我们返乡回家归隐,我们愿意吗?那当然断断不可能的。对于柴斯特来说,自由是他的一种自由选择。而对于我们来说,不出名,就会被那些明星们瞧不起,总也不得翻身。所以“自由”早已变得像黄金一样贵。
从这本书中我还感受到柴斯特.亨利猫,塔克老鼠之间的友谊可以温暖一个冰冷的世界,柴斯特为什么会成名?是因为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我还要强调“朋友”二字,你要知道,只有用自己的忠诚才能交到朋友,朋友要赤诚相待,不能背叛对方,是朋友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时,是谁帮助他补满了钱?是塔克老鼠,他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离开了笼子,获得了自由。
重温一下柴斯特的故事,能让我们感受到朋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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