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丰碑8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顿写的。也许是在不经意间,我从学校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便借回家。不久,我就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伴着暖暖的阳光,我在看它;躺在软软的床上,我在看它;品着甜甜的牛奶,我还是在看它!如果说我看它就像“吸毒”一样,我觉得一点也不夸张。
这本书对我的魅力,主要来自小说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那强烈的责任心让我十分崇拜。每一次,有人找他去破案,他总是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管案件怎么错综复杂,怎么扑塑迷离,破案的难度有多大,即使线索终断了,他都会坦然面对,想方没法地解决。有时他因此忘了吃饭,忘了休息,一夜之间人便苍老了许多。但强烈的责任心让他乐此不疲,也让他赢得了人们的信任。这让我十分佩服。
他那料事如神的本领更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章中,他推断来人的身份、情况就能略显一斑。华生判断来人是一位年纪较大的医生,在城里行医。因为那支拐杖破损得很厉害。拐杖上面刻有CCH可能是当地的一个猎人会,他可能给猎人们做过外伤冶疗,拐杖是猎人为表酬谢而送给他的礼物。福尔摩斯根据拐杖的种种迹象,推断来人是一位乡下医生,原来曾在医院做外科或内科医生。他是五年前离开的。(日期刻在手杖上)他是和霭可亲,马马虎虎的人。因为只有和霭可亲的人,才有可能收到礼物;因为只有马马虎虎的人才会不留下名片而留下自己的手杖。……结果,事实和福尔摩斯说的一样。他这种料事如神的本领压倒了许多侦探,乃至小有官职的马探长。
看过这本书,相比之下,我发现我身上有许多坏习惯。比如我因为是家里的独子,就可以没有责任心。做事半途而废,父母也会宠着我。因此我在同学、老师,朋友,亲人那里信誉极低,没能留下好的印象。另外,我虽然想跟着福尔摩斯学,可没有他细心,且不说能料事如神,就连自己对自己也把握不准。如:我总是出错。记得在一次考试中,我少写了一个零,便丢了二十分!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做事要有责任心,还要细心观察,勤动脑筋思考。
伴着暖暖的阳光,我再次捧起那本书,啊!福尔摩斯,你在我的心中竖起了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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