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在那些很远的日子1200字
我和朱玛在那年开始对大人嘴里的烟感兴趣,我们把那当作是一种力量,如枪管里冒出来的烟一样,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但是那时我们没有吃零食的习惯,所以我们没有零用钱,这就意味我们没有钱去买烟。朱玛他家很有钱,但他从来没问过他的家人要过。我呢?我更是没有了,我的读书钱是我唯一的财产,但是不属于我自己拥有的。这等于保险公司里的保险一样。我们为了怎么样搞到烟想了很久很久的。终于,我想到了。我说朱玛我们可以去捡烟头啊。朱玛高兴地叫起来说对了他妈的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蓝仔你真是脑子灵得过我呀。
我和朱玛的计划和行动是同一天开始的,我们尽量找那些人多的地方,比如车站或者大人聚赌的地方。可是,我们发现当时的人烧烟的决心比当年林则徐虎门烧烟还狠,一根烟都烧到棉花嘴边还不放,自然我们的收获不会可观。朱玛当时狠狠地说我靠他妈的,等我有了钱我连烟盒都拿来烧火。
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小子,他家很有钱,而且也很有权。不知他是和他爸或者和他妈学来的,因为他爸是当官的,他经常以捉那些同学来亲嘴为乐。朱玛很看不顺眼,他说他妈的这小子真他妈的牛逼,我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什么叫做乱吻的代价。朱玛把颜色给那小子的是他自己的血。后来理所当然地朱玛的哥哥和那小子的爸爸吃一餐饭。那小子的老爸说无论如何都要把朱玛的血也要点出来看看。朱玛的哥哥说你他妈的天天喝血的,你还不知道吗?要不要我把我的血给你看啊!后来他爸连忙说不用了,只是说说而已。这和他平时说的话成了很大的价值差异,因为他平时是说一句什么事都会没问题的。他经常说我说的算。
在那个年代里,我曾经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名警察。这理想的启蒙是我看了朱玛开枪时吹烟的时候萌芽的。这个理想经过很多年的演化成了一个很普遍的进化道理。这个道理就是我们小的时候吃苹果的时候是不会买苹果的,大了才知道好的苹果不光是外表好看就得了;这个道理也是我们在喜欢一个女不能只用一天就了解她一样。我理想就是由唯物到唯心的发展,我在几年的时间里,这个理想已经不是只崇拜枪而已,而是当一名警察可以打一些别人都认为需要教训的人。用哲学家的哲学话说是崇高的理想。
但是,这个演化不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所以它经过一些年之后也就变了,变得我把警察看作是破坏家门的人,因为他们进不是自家是门时从来不用手开的,象很多之后我在学校住宿时开的宿舍的门一样,不象普鲁斯特说的那样我敲了无数扇门,终于有一扇为我而开;而是除了大铁们之外都被踢开的。我在看电影时见过这类的破门方式,是在恐怖片中见到的那种怪兽或者僵尸破门的很不干脆的那种,看过武侠电影或者武打的就知道了。再后来我是不再有当警察这个理想了,我又发现警察连门都不想亲自用脚开了,而是想要开车进门的地步。再再后来我又发现我对警察已经有点讨厌的地步,我从此不再去关心警察这个理想的心理发展。因为我发觉人当不再关心一件事时,大多是不会去想的。
我只发现有只有喝酒不抽烟的而没有见到只抽烟不喝酒的人,所以,我和朱玛也不例外,我们的进展是应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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