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正宗”的自己500字
我叫郑良,今年10岁,在丰台实验学校上四年级,是一个“正宗”的热血男儿。要说我的脾气,只有一个字“怪”!一次,我正在写作业,一个同学逗我说:“你好啊,小魔鬼。”我一听,气得火冒三丈,立刻拿出我的必杀技:“九阴白骨爪”。那个同学一看,吓得“人仰马翻”,“狼狈而“逃”。可没过一会儿,那个同学又壮着胆子来找我。按我刚才的性子,应该先把他说得“脸无颜面”,可我没那么做,反而和他玩了起来。这下可好,同学们都管我叫“变色龙”啦!
别看我脾气“怪”,连爱好都“怪”。要说写字,我不敢夸口,的的确确是班中写字最棒的,可我却不喜欢写字。要说作文吗?老师给我的评价是:想象丰富,条理清楚,内容具体,语句生动……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写作,是不是转了一百八十个大弯呀?实话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看书,自封“天下第一书虫”!每当我走进书的世界,一切烦恼都会“扔”在脑后,就像沙漠中的人遇到水一样。唉,说着说着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还是先看今天的“一日三餐”吧!我的早餐是鲁迅的《江南》,作者那引人入胜的写法仿佛把我带到了美丽的江南,让我胃口大开。而中午饭则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最后再看一看晚饭,那就是乔治•威尔斯和儒勒•凡尔纳合编的〈〈隐形人〉〉。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垂涎欲滴了吧。那就跟我一起享受这“满汉全席”吧。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有我的缺点,也有我的优点,我“正宗“的自己。
我爱“正宗”的自己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