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世主(4)1300字
洛兹篇
菲尔斯这老头挺好的,他就像我的亲人,只可惜,我和他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那天他收养我的时候,说我将来可能会有危险,我一直弄不清楚。听报道说,地球上的变异恐龙似乎已经通过什么贵的时光仪来到天使星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说实话,这报道让我打了好几个小时的寒战,可能这就是我的“危险”吧。但也不是我一个人呀,整个天使星也牵连在内。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
我在菲尔斯家住着,我也成了小主人。我时不时地就会帮助菲尔斯做事情,他的态度也很和蔼。其实,我就是想亲近他一下,为什么呢?就是为了好问一些事情,包括菲尔斯的一些经历和关于战争的情况,最重要的是他所说的危险。不过,菲尔斯总是婉言拒绝,说什么,天机不可泄漏,以后我就知道了。
菲尔斯的缺点就是这个——不爱说出所谓的“天机”,我猜他就是A型血,性格完全匹配。
最近,我在镇子上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孩,他脸色红润,但从衣着上看得出来不是什么富家少爷,倒挺像个小乞丐。他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10出头,顶多12岁。穿着一件普通的纯棉纤维自定义外套。什么事自定义?就是一种可以由人的身高、手脚长短调整裤脚、衣领、衣袖等的衣服,很方便的。“也许他在找什么东西。”今天上午,我带着这个疑问去了杂货店,因为我这个人本身就爱多管闲事。根据杂货店老板的说,那小孩在打听一个叫菲尔斯的老人。知道这件事以后,我非常惊讶,你们也猜得出来吧,他再找菲尔斯·科本,就是那个老爷爷!
还是出于爱管闲事,我找到了那男孩。他就在国际贸易专业大厦那里。我我凑上前去,先打了个招呼:“嗨,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那男孩注视着我,看看这里,再看看那里,似乎很怀疑我,别了好久才说出一句话:“嗨,你是谁?”
我当时就快要晕死,所以我马上告诉他我认识菲尔斯,菲尔斯也认识我。说完,那男孩高兴地一蹦三尺高,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让我带他去菲尔斯。说实在的,这男孩警惕性真的很低,不知道如果继续让他在外面乱逛几天会被警察带走还是被人贩子拐走。。。。
我逐渐发现,这个男孩平易近人,特意换说话,他还告诉我,他的名字叫罗宾·萨尔瓦,和我一样,也是个孤儿。我是不知道他和菲尔斯是不是有过一面之交,更想不出来他找菲尔斯又什么事,我这时候特别想拥有一千多年前神探福尔摩斯的脑子,即使现在破案的速度比他快上好几倍。
一进家门,菲尔斯以研究认出了罗宾:“啊!是罗宾啊!三年没见啦!”看来他们认识。我直接就把话题说出来:“罗宾不知有什么原因要找你,你们说吧,我不打扰你们。”
我让罗宾坐下,就去玩电脑游戏去了。啊,现在这个世界可爽了,不象一千年前
,网络游戏就是鼠标、键盘加手柄,好一点的就是PSP,要现在谁有这东西,保证他下半生不用愁,古董啊,哈哈。如今,只要一个摇杆总端和小型虚拟器就OK了!
“草,小子注意点,撞着我呢!”我正火头上呢,忽然听到外边传出谈话声:
“是你母亲叫你来的吧。”菲尔斯说。
“的确,不过她已经不在人世了。”罗宾说。
“看来新发明的人体组织重生复原技术还不熟练。”
“是的,我是晚生子,妈妈只延长了30寿命,但突然得了绝症,不幸去世了。”
“即然这样,我也不瞒你了。”菲尔斯说,“跟我来,仓库去。”
说完,罗宾便跟着菲尔斯去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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