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500字
埃米尔是一个伦纳贝亚的小男孩,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感觉,可是,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调皮,他把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和土豆糊倒在爸爸身上,把青蛙放进装咖啡的篮子里;他,又是那么勇敢,用木枪帮助长胡子女士制服了横行乡里的大盗“麻雀”;他还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养老院的老人准备了一次丰盛大餐,并且惩罚了老虎般的老人院女领班。他还是一个善良的天使,像慈母般照料小可怜儿——一头小猪。他又是那么机智聪明,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赢取了棕色小马——鲁卡斯;他又非常伟大,是他,挽救了长工阿尔弗雷德的生命……
这个可爱的孩子,长大后,成了一名社区委员,(这在当时是一个比较受人尊敬的工作),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小刺儿头,居然会当上社区委员会主席。我想,也许淘气的孩子,都保留着自己的好奇心,想象力吧!看看现在的儿童,非常早熟,虽然还带着一点童真,却已经是个小大人了,有些一二年级的学生,都已懂得什么小三了。这无疑跟家长有些关系,埃米尔之所以会当上主席,与他妈妈的爱护是有密切的关系的。
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帽子)扛着“墙”(枪),这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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