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明信片!1100字
——向清姐致谢
怀着愉悦的心情跃回暂别七日的可爱温馨的家,天空是蓝色的,风是凉爽的,什么都是顺眼的。奶奶终于从山西归来,不用再吃妈妈那些有点让人无法接受的饭菜了,噢,这饭菜热腾腾,煞是可口!
吃过饭,马上步入房间,来和我的电脑来个亲密拥抱。刚要坐下,奶奶在门边说:“有人寄了朵花给你。”哈?求解释。奶奶说在我桌面,让我自己找。一个小纳闷:怎么会有人给我寄朵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在我如山高的草稿纸堆中,看见了一张明信片!那叫一个开心——是清姐寄给我的,哈哈哈哈!这是因为之前在课室看见清姐写信,然后,我软磨硬泡,让清姐也给我寄一封。原本只是开玩笑,没抱多大希望,但看见这真实的东西摆在眼前,那叫一个惊喜吖!
看了清姐写的内容,那叫一个感动,什么一朵花不一朵花的,早被我抛于脑后。可是,当我把内容看完后,意识到我有必要把明信片的封面看一看。然后一翻,答案出来了——这明信片的封面是一朵花的相片。
平日,我没有寄明信片的习惯,但我会寄信,所以,家中虽有邮票,但没有储备明信片。正想着要去哪里买几张,突然看见我亲爱的Jiro Wong的写真明信片在桌面。好吧,老天爷对我还挺好的,当我饱含深情地写好回信、贴上邮票后,过往的回忆也用上心头……
忘了从小学几年级开始,与几个密友迷上了写信,于是,和班上的几位好友时不时书信来往——尽管我们一个星期有五天是呆在一起的。
在心中,我们写的与平时聊天的话题没差,都是聊聊近况、谈谈明星。现在看来,就是把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写一遍。但是,我们乐此不疲。那时候,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在回家后被告知有我的信。
拆信、读信、回信、寄信,每一步看起来都是那么意义重大,每一个字看起来都是那么饱含深情。很喜欢贴邮票与把信投入邮箱的瞬间,感觉是满满的希望都倾注与这两个神圣的步骤。然后,就总是祈祷信能成功寄出,再然后,就是要成功收到下一封信。还很记得那次,同桌把一封已经贴上邮票的信直接递给我,说她昨日忘了把信寄出。不过总感觉要让信在邮箱里待一会儿、然后被送到邮局盖上邮戳、再由邮差叔叔递到家家户户的信箱中的意义比较重大。重点是那个等信到达笔友手中的期待的过程。
看着以往的一堆信封,很是懊恼——那时少不更事的我竟在回信后,把对方的来信不知抛于哪一个角落,只留下了信封。从我第一次寄信以来,我已搬了两次家,还怎能把信找回来呢……每次想到这个,除了再次批评自己的愚钝外,只可黯然神伤。
上一次寄信已是在高一,收到回信已是在一个月后了。如今,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把要写信的念头始终存留,但实际行动却被屡屡扼杀了。
从来就觉得,无论科技如何发达,社会的信息化程度如何的高,独一无二的字迹总会胜过规整划一的数码字体;纸质的触感总胜过高清的液晶屏。
写信真的是个好东西,怎么时代越是进步,好的东西越是被忽略了呢?
向清姐致谢——清姐,收到你的明信片,我很开心。我的回信,你收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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