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追星1000字
21世纪,“追星”一词并不陌生,追星族更是随处可见。
对于“追星”,大部分青少年都是非常理性有尺度的,但是却有小部分表现出一种极度的狂热。
近日来,杨丽娟追刘德华一事被抄得沸沸扬扬。她追星追的名副其实,刘德华到哪,她就追到哪。她还追的疯狂,追的倾家荡产,追的让父亲客死他乡。
一切只因她十六岁时的花季一梦。梦到了刘德华,便放弃了学业,开始“追星生涯。”
她花了十三年时间。从十六岁到二十九岁,这其中本是一个女孩蜕变成熟的时候,本是一个该学习知识武装自己头脑的最佳时期。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她放弃学业来追星,她对于偶象的追求更胜于她对知识的渴求,实在是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葬送了十三年的青春时光,实在浅薄无知愚昧。
其父母也有责任。由于晚年得女而对宝贝女儿万分宠溺。她父亲本是一退休高级教师,应是有思想、有内涵的老人。却因着对女儿的宠溺变成一个失去理智,只为圆女儿心愿的疯狂父亲。为了女儿甚至要去卖肾!更是不满刘德华只与女儿合影而跳海。遗书洋洋洒洒十多页,满是对刘德华的痛斥与指责。说刘不算什么东西,女儿为了他花费十三年青春。这真是无稽之谈。即然认为刘德华不算个东西,为什么还允许女儿花费十三年时间去追逐一个“不是东西”的人?而当初纵容女儿浪费十三年青春的人不也是他?简直让人又同情又感叹。只为女儿一个不合常理的追星梦,竟赔上自己一条命。他爱他的女儿,却用错了方式,反而害了她,也害了自己。
父亲跳海自杀后,杨丽娟竟然不领父尸,仍要见偶象。后将父尸留在香港回内陆。虽然后又再次赴港,却己落得不忠不孝之名。中国一直讲究忠孝仁义。而她在违背这一传统美德后仍大言不惭自己并非不忠不孝。这是多么可悲啊。难道亲生父亲的死亡也不能带给她一丝的觉悟吗?明知家中苦困,却执意要见刘德华。全家人三次赴港,多次赴京,家中为了她己一贫如洗。父亲卖肾,她却毫无阻意,父亲死后尸骨未寒,还想着见偶象。这难道不是不孝吗?
近三十岁的女性,本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本应有一份工作自力更生。可她还仍不知足的徒劳的追逐一个梦!如今又没有自立,在父亲死后,还要靠母亲过活。难道不应该羞愧吗?
不否认,有些明星确实是很成功。我们不应该只注意到他们的风光无限和耀眼光芒,更应该崇拜他们的才气与不断充沛自己,学习知识的精神,当年他们也是一步一步才打拼出这个天地,而不是放弃学业,在梦幻中虚度青春。
追星本无错,但是我们要正确理智的追星。盲目而丧失自我价值的追星,只会酿成悲剧,结出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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