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美丽留下痕迹1100字
英国作家约翰·罗金斯的一首诗《痕迹》是这样写的:“把每一个黎明看做你生命的开始,把每一个黄昏看做你生命的小结,让每一个这样短短的生命都能为自己留下一丁点儿可爱的事业,和你心灵得到实质的痕迹。”痕迹是一种经历,一种见证。
请以“痕迹”为话题,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选材,写一篇文章。自拟题目,自选文体,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文章。
让美丽留下痕迹
内江六中高2014届5班赵露晞
落叶滑过窗外,落在了窗台上,我拾起一片向着窗外。咦,等等,我看见……他的声影竟如此清晰。
我看见,她背上行囊,踏上了前往撒哈拉的旅途。
只为寻找前世的乡愁,她便倔强地踏上了非洲那一方热土,定居下来。大漠的狂野与温柔,让这个有着自由不羁灵魂的东方女子找到了安定的归宿。
流浪的灵魂,终在此落定。
她的文字,也在沙漠的锤炼与炙烤中愈加成熟,拥有了别样的美丽。
撒哈拉漫卷的黄沙中,留下了三毛幸福的婚姻与动人的文字。这样美丽的经历,怕是如同水之于撒哈拉威人一样珍贵,都是千金难求。三毛何其幸运,将她生命中两样最美的东西在世间留下了永远的痕迹。
纵是有狂风的肆掠,却也依旧安静的沉睡在大漠的腹地。
“ 轰!”的一声,一架战机坠落了。
我看见,他死了。
“我不想被杀,但如果需要,我愿意接受长眠。”作为一名战争中的军人,他随时做好了死亡的准备。蓝天,便是他选择的最后的归宿。
他去了另一个星球,去了那个遍地生长着可爱的玫瑰的地方。那儿有一个只属于他的忧伤的小王子。
湛蓝的天空中,留下了圣埃克苏佩里战机滑过的完美弧线,同《小王子》一起,将美丽的痕迹镌刻在了天际。
我看见,他带上画笔,孤独而坚决地迈向了阿尔小镇。
明媚的阳光,让他在阿尔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他将太阳的颜色赋给了向日葵,麦田和花园。
对于太阳近乎疯狂的眷恋,让他只想找到一个能被炽热的阳光烘烤得只剩可以绘画的地方。于是注定他一生都像夸父一样地追赶着太阳,最后在阳光中燃烧。
他只是一个追赶太阳的苦行僧。
这个世界无情地流放了梵高,但他却在金灿灿的麦田中,将对艺术所有的热爱,都抒写在了画板上。
他将世间最干净又最疯狂的情感用刺眼的黄,触目的绿,强烈的紫,浓郁的蓝……这些明亮的色彩绘成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如雨后的彩虹一般美丽地留在了阿尔的阳光下。
我看见……
“你在发什么呆?”她已站在我眼前。
哦,好吧,我看见妈妈走进了房间。
“没有,我只是思考了一下人生。”“思考人生?是做白日梦吧。你还是想想一年以后你该怎样应对高考,要考一个什么样的大学吧。”
“我……”
或许妈妈说的对,我既然向往自由的生活,想将自己生命走过的痕迹骄傲的刻在墓碑上,便要通过现在一步步的努力去实现。把眼前的每一件事做好,才可以为以后留下美丽的回忆,才能让自己人生的痕迹像三毛,像圣埃克苏佩里,像梵高一样,即使是有不完美,却也美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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