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雄仔7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把网球咬住了,然后跑回来把网球放到我的手里,虎视眈眈的瞪着球,时刻准备着再一次扑向我扔出去的球。有时我玩累了,想休息一下,看会儿电视,便没与它玩了。它会慢慢地挨近我,将头枕在我的腿上,见我没反应,它的一双前腿便站在我膝盖上,伸长了舌头来舔我的脸,希望以此来吸引我的注意力。如果我还是不理它,那么,它就干脆开始撕扯我的衣袖或裤脚,试图将我拖起来与它玩。每次我都禁不住它的死缠硬磨,又拿起球跟它玩了起来。
这就是雄仔,一只可爱的雄仔,一只喜欢玩的雄仔,一只好吃的雄仔,一只哪个地方都好的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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