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后感600字
这是我最近刚刚读完的一本书。叙述者简爱是个孤儿,小时候饱受舅妈和表哥表姐的不公平待遇,后来简爱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在那里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六年当学生,两年当老师。后来,她最喜欢的教监结婚了,她也离开了这所学校,去桑菲尔德给一个名叫阿黛尔的小女孩当家庭教师。
桑菲尔德的主人是一个叫罗切斯特的39岁男人,他出身名门望族,又有花不完的钱,只是从来没有结过婚。他发现简爱是一个有思想的人,尽管她身材矮小,相貌平凡,罗切斯特先生还是很愿意每天和她谈话,与一个有思想的心灵交流。
在无数次的碰面和交谈中,简爱和罗切斯特渐渐有了感情,但简爱觉得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喜欢上了英格拉姆小姐。最终,在一个夜晚,罗切斯特终于向简爱表明了自己的真心,之后的一小段时间,他们俩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但简爱不好的预感灵验了——结婚那一天,罗切斯特先生被人揭穿已经有过婚姻,他坦白了一切——关于伯莎梅森的一切以及她现在确实还活着。但这严重打击了简的自尊心她第二天就离家出走,去了离桑菲尔德很远的地方。
一个善良的牧师收留了她,并给了她一份工作。当她即将要和牧师结婚的时候,她似乎听到了罗切斯特呼喊的三声“简!简!简!”,于是立即赶回桑菲尔德,此时的桑菲尔德已经是一片灰烬。简几经周转,终于找到了被大火夺去了双眼和一只手臂的罗切斯特。从此简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是一个有极度自尊心的姑娘,即使他很喜欢罗切斯特,也非常需要那份家庭教师的工作 ,她最终也毅然地选择了离开。简爱虽然没有动人的外表,可是她有无比强大的内心,更有无比高尚的灵魂。是这些珍贵的品质使她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走上了一条自己永远不会后悔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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