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选择600字
天啊!我该怎么办?五本丢失了半年的书竟然在一位好友家中发现了!今年夏天,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一个同学那儿借了五本《流行歌曲》。本想带回家好好“享受”一番,谁料,五本书竟全不翼而飞。为此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但赔了钱,道了歉,挨了骂,还“荣幸”的获得了一个“丢三落四”的头衔。哎!真倒霉。为这件事我好长时间都提不起精神。但是,昨天早晨,就在好友家中,那书架最底下放着的,竟是我不知道找了多少个人,找了多少次的书啊!……不,不……不可能,对,一定是看错了,她怎么会偷我的书呢?我们可是亲如姐妹A!但是,书却那样熟悉。熟悉得让我难受。透明胶带,血,血......不错,的确是我借的书。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我无意间撕破了一页书,割胶带时不小心割破了手,血滴在上面……天啊!我几乎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只觉得那伤痕仿佛变成了一个个面目狰狞的魔鬼,在吞噬着我们一直纯洁的友谊。一切都仿佛不存在了,那纯洁的白得亮洁的友谊,似雪花的真情出现了一道裂裂痕,上帝,就我,告诉我,我该如何去面对这一切,如何面对她?
怎么办?现在只有两条路:一是要书。如果那样,我们必定会翻脸,也更无友谊可言。如果让同学知道,好友的名誉只怕从此一落千丈!其二:不要书。这样虽好,可以免去许多麻烦,大家都好,友谊也可以保持,他的名誉也一切无碍,但这样难平我我心中之气,何况虽有友谊,却不会是以前的纯情,只能是表面上的敷衍罢了。更可怕的是,如果她不思悔改,继而发展下去……唉!要书不是,不要也不是。这可真叫我左右为难!
想来想去,我觉得悄悄找她谈书的事情。我们要谈的不只是五本书,更重要的是友谊的纯洁。
我的第一次选择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