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的思索500字
12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支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审议通过,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过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将走完上层涉及,正式拉开了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的序幕。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运行有一定的争议。随着今年5月《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实施,规定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已经标志着我国由财政全额供养退休人员的时代的结束,这次行政机关养老保险的改革正式拉开了改革序幕。
笔者认为此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有利于社会主义公平省的体现,凡是从事社会劳动的都由个人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社会人才流动,行政机关存储着我国大量的人才资源,他们大都具有高学历、高素质,过去由于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导致人才流动一般只是社会人才流入体制内,体制内人员很少流向社会。这次改革将促进人才的流动,使更多人学有所用,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但是“双轨制”的破除,应该在不降低现有公职人员的现有薪水和预期内的收入为代价,改革薪酬制度应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进行。让“双轨制”并轨成为全社会都欢迎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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