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牵手走过1200字
我们一起牵手走过 今天,早早地便起床了,打开窗户,让和煦的阳光照进心房,让清新的空气涤荡心灵。远望山岭,隐隐约约地便看见了邮递员拿着一封信,在向我招手。我知道,他又来了。
记得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对面的那个小岭上,我是一个牧牛的小童,挥动着赶牛的竹竿子,以宣泄我无聊的情绪。而他…… “你干嘛呀,干嘛摧残这些花儿啊,没人性的家伙。”循着声音抬起头的时候,我才发现一个衣着光鲜的小公子哥在对着我大吼,那样子还真像极了欲与人挑衅的小牛犊。
我那时只觉得富人家的孩子都这样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呼来唤去的。咱虽是穷人家的孩子但也不屑于理会。于是便使性子地越发用力地挥动竹竿子,只见你气得通红的脸,涨得跟个快爆裂的气球似的,却也只能站在一旁真跺脚,干瞪眼。
而这越发使我感到满足,正当我吹起口哨享受着这份快感时,这个贵公子哥竟在我这个穷小子面前哭了起来。 可怜我这辈子最受不了别人哭,反而动了怜悯之心,哄小孩子般地安慰起他来了。
他抬起头,一脸无辜的表情,怯怯地说:“花儿很可怜的,别打了。”我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或许是陌生的感觉吧--这样一个富人家的孩子。 我发现富人家的孩子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变得快。
刚才还是泪水汪汪地,现在却十足像了一个淘气的小精灵,一直缠着我,要我陪他玩游戏。他倒是笨得可爱,摔了一次又一次,脸上帖满了泥巴做的狗皮膏药,却还能一脸轻松的样子,笑着说:“啊,妈的,又摔着了。”然后拍拍身上的泥土,又追着我不放。
哎,我仿佛听到了风儿为我抽泣,老牛为我哀叹! 远山上低矮的小树渐渐地掩住了夕阳的身影。我笑笑地说:“傻小子,该回你那‘老巢’去了,别在我们这‘贫民窟’里待了。”而你却一脸倔强地说:“不,我们继续玩!” “别闹了,快回家,你是富人家的孩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大发雷霆,更不知自己为何会突然垂下头,像个说错话的孩子般不知所措。
当我猛然间醒悟,抬起头时,却只看见他渐渐地淡出了我的视线--微风吹过,捎来淡淡的哀伤。 那时我真想,或许我们是不会再见面了吧,毕竟他是富人家的孩子。可是,当我一次次坐在山岭的草地上,期待着能够再次与他相遇时,我总能看到他从山岭的另一端走来的身影。
或许真有一种存在的力量可以超越意识,超越阶级,超越我们之间各种各样的差异,使我们穿越世俗的偏见和隔阂而让彼此的心灵相拥在一起。
尽管他现在去了美国,而我也将步入大学,岁月使我们越走越远,但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会带着我们回到那个曾经一起走过的童年。就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所说的那样:“我们奋勇向前,逆水行舟,直至回到往昔从前。”因为,唯一真实的友谊注定我们无法将彼此忘记! (今天开了无线网,又来到小荷,只想把没做完的事做完。
这篇文章写出一个悲哀的现实,也写出了对现实存在着憧憬。当然,写这篇文章还有一个原因,我喜欢孩子,喜欢看着他们在路边,或田野上嘻戏,因为那时,我们可以和他们一起幼稚,也可以静静地看着他们幼稚,更关键的是我们曾经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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