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萌无罪600字
瞪眼,撅嘴,捂脸,层出不穷的萌照,是否早已让你审美疲劳,甚至略感厌烦?可是偏偏有组萌照,竟能赢得一致的支持、赞赏、羡慕。
衣着花俏,眼戴墨镜,脸微左倾,手呈花状,打扮并不出格,姿势并不新奇,秘密就在照片的主角,是个年逾百岁的奶奶。老人子孙倒是见惯不怪,还称老人平日喜欢逛街、跳舞、街拍,能和他们打成一片,引得网友有的讨要长寿之道,有的祝福老人能够一直身体硬朗,心态乐观,有的甚至跟着贴出自己祖父母的萌照。
然而,难免存在少数的质疑声。有人认为人应服从岁月的安排,夕阳红的晚景未必就不静好,余秋雨先生不也写过“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吗?这个观点倒没有错,但是周总理不也说过 “服老是科学,不服老是精神”。既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老去方式的权利,那么为什么只准老人庄重严肃,和蔼可亲,不准老人活泼可爱,欢脱自在,享受别有一番灿烂辉煌的夕阳红呢?难道我们只准年轻人率真冲动,大胆机灵,不准年轻人成熟稳重,内敛谨慎吗?不,不是的,因此为何我们对待年轻人和老人,使用双重标准?
况且物质上说,年轻是段时期;精神上说,年轻是份情怀。而且卖萌可以看作童趣的回归,也可看作生活热情的体现和美好追求的寄托。所以某种意义上说,老人不曾老去,老人依旧年轻,何来“假饰天真”之有。再者余秋雨先生原本就是希望一切衰退的事物能够顺其自然,如果一味营造出种耐人寻味的沧桑美,反而违背他的思想。
卖萌的“卖”,在我眼中,应是展现、分享,奈何常在过度演绎之下,平添刻意、做作的内涵,但是究其本质,借用孔子的话,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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